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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吏司 编辑
明代制度
清吏司,明代制度,中枢六部均分司办事,各司分别称为某某清吏司。
吏部设4个清吏司,户部设13个清吏司,礼部设4个清吏司,兵部设4个清吏司,刑部设13个清吏司,工部设4个清吏司。各司之长官称“郎中”,副职为“员外郎”。清沿明制,但户部增为14个清吏司,刑部增为17个清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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