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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典籍 编辑
官名
官名。清代内阁所属典籍厅之主官,掌收发章奏文移、收贮图籍及管理内阁吏役等事,犹如内阁之办公厅。
典籍之置,始于元代,原置于翰林院,掌理图书册籍。明代因之,置翰林院典籍及国子监典籍。清代于内阁设典籍之官,并将翰林院典籍改名典簿,以便区别。内阁典籍额定满洲、汉军、汉员各二人,秩正七品。清时内阁沿明之制,自大学士以下均无印信,凡对外行文,均用典籍厅关防。其稽查钦奉上谕事件处及内廷修书各馆文移稿案,亦移付内阁典籍厅借用关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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