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府 编辑

中国古代行政区

绍兴府绍兴府

绍兴府,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即是继汉、三国、晋、南北朝时期的会稽郡,隋唐、五代、北宋的越州之后,从公元1131年至公元1912年今绍兴地区的一个行政单元体系,袭越州、辖一府八县。治所山阴、会稽两县。

历史发展

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高宗驻跸越州,以“绍奕世之宏休,兴百年之丕绪”之意,次年改为绍兴元年,升越州为绍兴府。府治所在地山阴、会稽两县同城而治,领会稽、山阴、萧山、诸暨、余姚、上虞、嵊县、新昌八县。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为绍兴路,辖境属县未变。

明洪武二年(1369)复称为绍兴府,治所不变,领山阴、会稽、上虞、萧山、嵊县、新昌、诸暨、余姚八县。

清继明制。

民国二年(1912年)废府。山阴会稽合并为绍兴县。

1983年设地级绍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