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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概念 编辑
极限概念是(德 Grenzbegriff)康德和新康德主义用语。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认为自在之物的一个意义是指人的认识所不能超越的极限概念,把本体与现象对立起来,认为自在之物即本体,新康德主义沿用以指主体自行设立的表示其认识所不可逾越的界限的概念。F.A.朗格认为,在现象后面并无本体存在,在因果性等观念后面并无作为它们的基础的自在之物。自在之物不过是一个极限概念。正像池里的鱼儿只能在池中游泳.它们顶多只能撞击池底或池岸而不能在陆上游泳,池底和池岸就是它们活动的极限一样,人们也永远只能在现象界、即他们的表象世界里活动,自在之物只是表明他们活动的极限。柯亨等马堡学派的哲学家对此作了更多的论证。他们认为自在之物无非是一种调节原则。其作用是联结经验材料,调整人的认识,但本身并不提供认识,只是一种观念,而非实在。它只是给人的认识设定一种闩标、界限。人认识!是一个不断生存、变化、创造的过程,是对尚未确定之物的确定过程。人的认识永远没有最终目标,这个目标总是不确定的,即总是一个疑问号,它表明人的认识所不可逾越的界限因此自在之物无非是一个极限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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