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体制 编辑

管理学术语

决策体制是指决策主体的责权划分和决策客体与决策方式的具体形式。国民经济总体中一般存在三种决策主体: 政府、企业和个人。他们所关心的客体不尽相同,所选择的决策体制类型也不一样。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1) 集中化决策: 一切经济和社会决策主要由代表政府的最高一层领导机构决定。(2) 分散化决策: 一切经济和生活决策主要由企业或个人独立作出。(3) 集中——分散一体化决策: 在一个社会里,既有集中化决策,又有分散化决策。

正确地选择决策体制,应从实际出发。个人主要关心消费品和职业的选择,应以分散化决策为宜。个人消费什么,消费多少,怎样消费以及如何选择职业和个人生活方式等,应由个人决定。企业关心的是物资与劳务的生产组织与经营销售,以采取分散——集中一体化决策为宜。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各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市场供应关系经常变化,国家不可能为每个企业都制订详细周密的生产经营计划,更不可能经常根据市场情况来调整企业的计划。企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应由企业自己决定。单纯的企业分散决策,不可能完满地解决它的产品是否符合社会需要的问题,不可能有效地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手段是否合法,这就需要采取集中决策,依靠国家利用法律和经济调节手段加以引导。政府注重于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应以集中化决策为主。中国决策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应是: 把集中与分散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宏观方面采取集中决策为主,在微观方面则采取分散决策及分散——集中一体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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