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权 编辑

法学术语

信托财产权,“衡平法上的所有权”的对称。又称“为他人利益的所有权”。是指财产受托人为实现信托意图而对信托财产享有的对物权,其内容由具体的信托意图、信托条款和法律推定规则所确定。在英美法中,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权属于“法律上的所有权”,受普通法的保护。

信托财产权不同于大陆法中的法定物权;在不同信托中,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权具有不同的具体内容。依现代信托法规则,受托人具有信托条款明确授予的财产权和那些虽未明确授予但为实现信托意图所必需,或很适合于当时需要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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