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农村商业银行 编辑

银行业金融机构

清河农村商业银行于2012年12月18日正式挂牌开业,是在清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清河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各分支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及总行的授权开办业务。

清河农村商业银行将牢固树立“诚信、合规、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功能,将清河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成服务三农,充满活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清河农村商业银行是积极适应国家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加快金融制度创新的新形势,组建起来的真正意义上的“清河人民自己的银行”,在清河金融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必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他对清河农村商业银行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按照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学习和借鉴同行业的先进经验,加强内控管理,推进改革创新,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努力建设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银行。二是要继续发挥机制灵活、决策迅速的优势、发扬“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传统,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为清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要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突出便民、利民、惠民的特色,不断增加业务品种,增加服务网点,努力在畅通城乡资金流通渠道、促进城乡金融协调发展、扩大基础金融覆盖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清河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