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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 编辑
巴拿马运河区
运河区(Canal Zone)(巴拿马运河区(Panama Canal Zone)),为沿巴拿马运河从大西洋岸至太平洋岸、宽16千米的狭长地带。运河区包括巴尔博亚区(太平洋一侧)和克里斯托瓦尔区(大西洋一侧)两个行政分区。
这是根据1903年《美巴条约》于1904年5月4日设立。根据该条约,巴拿马将运河及两岸各8千米以内的土地交由美国经营管理,而由美国每年向巴拿马付租金。根据1977年签订的条约,运河区于1979年10月1日撤销,民政权归还巴拿马,同时美巴共同组成巴拿马运河委员会管理运河,到2000年时,运河已完全由巴拿马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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