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热法 编辑
治疗学术语
清热法即清法,治疗学术语,系八法之一。
清热法
用寒凉药物以清解火热证的治法。《素问·至真要大论》:“治热以寒”,“温者清之”。凡由温、热、火、暑邪致病而形成里热证,均以此法治疗。临床多用于热性病和脏腑火热证。对热性病,有清卫分、清气分、清营分、清血分之分。对脏腑热病,则据脏腑辨证,针对某脏某腑的热证而立法处方。如口舌生疮用导赤散清心火;牙龈肿痛用清胃散清胃火;胁痛、耳聋、目赤用龙胆泻肝汤清肝火;燥热咳嗽用泻白散清肺火;热痢后重用白头翁清肠火等。热证又有虚热和实热之分,对实热证适用苦寒清热;对虚热证多用甘凉清热。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