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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共管 编辑
实行共同的统治或管理
指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对某一地区或某国某一地区相互争夺,作为一种妥协办法而勾结起来对它实行共同的统治或管理。
例如摩洛哥西北岸的重要港口丹吉尔,从1923年到1940年,初由英、法、西三国共管,后由英、法、西、意四国共管,1952年到1956年又由美、英、法、西、荷、比、葡、意八国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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