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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弗拉德·韦伯 编辑
威廉·弗拉德·韦伯爵士(Sir William Flood Webb,1887年1月12日—1972年),曾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战前和战时还曾兼任中央甘蔗价格董事会主席、澳大利亚工业关系理事会理事长调查特物士顿铁路惨案的皇家委员会主席、调查运输事故的皇家委员会主席、调查制糖工业事故的皇家委员会主席。
人物经历
韦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1887年1月21日,威廉·弗拉德·韦伯出生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毕业于天主教会小学、中学及昆士兰大学。1913年,加入昆士兰律师公会。
1915年,任公众辩护律师。
1916年,任官方律师及公家监护员(Curator)。
1917年至1922年,任皇家律师。
1922年至1925年,任助理司法总监,总辩护律师(solicitor general for the state)。
1925年,任昆士兰仲裁法院法官兼院长。
1940年,任昆士兰法院院长。
1942年,被封为爵士。
1943年,任澳大利亚日军罪行调查委员会主席。
1946年1月,被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主持对二十八名日本战犯的审判。同年5月,被任命为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
1954年,被封为骑士。
1958年,退休。
1967年,被昆士兰大学授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1972年,在南布里斯班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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