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援华 编辑

苏联对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和新中国的人民政府采取的援助

苏联援华指的是苏联对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和新中国的人民政府采取的援助形式,属于外交手段之一。

1932年12月12日,中苏宣布恢复20世纪20年代末以后一度中断的外交关系,并就对日双边军事合作问题进行了频繁接触。1934年3月,中国政府派军事代表团访苏。1937年8月21日,中苏两国在南京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同时签定了中国从苏联购入武器的借款协定。1937年9月,中国政府再次派军事代表团访苏,向苏方陈述中国抗战的世界意义及与苏联的利害关系,同苏方洽商了苏联对华军事援助事宜。此后,苏联援华军事物资开始陆续运往中国。

应中国政府邀请,自1937年11月开始,苏联政府陆续派遣军事顾问和技术专家来华。仅武汉抗战期间,援华苏联军事专家达3665人,军事顾问200多人,在中国服务的苏联总人数约5000人(含志愿飞行人员)。苏联空军志愿队大队长等15名空中勇士,为中国的抗日战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1950年10月,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决定出兵抗美援朝,并派周恩来、林彪赴苏联洽商武器问题。斯大林急切地希望中国参战,表示可提供所需各种武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苏联总共向中国提供了64个陆军师、23个空军师的装备,大部分装备系有偿(半价)提供,就此中国欠下苏联军火债30亿人民币,在当时折合13亿美元。1955年苏军从旅顺撤退时,又移交了折价9.8亿人民币的装备。这些军事欠款,占了中国对苏欠款总额的六成以上。但解放军掌握这些武器,对于迅速提高战术技术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4年11月起,苏联向中国提供了米格—17样品及全套资料,中国于1956年仿制成功命名为歼—5歼击机。1955年1月以后,苏联向中国转交了AK-47自动枪、C-41半自动步枪、捷克加列夫轻机枪等技术资料,中国于翌年分别仿制成56式冲锋枪(实际应称自动步枪)、56式半自动步枪和56式轻机枪。苏联还提供了现役的T-54A坦克和各种火炮的样品图纸,中国仿造成功后命名为59式坦克和带“5”字头的各式火炮。中国军工水平就此于50年代后期又实现了一次代的飞跃,在常规装备领域已接近或达到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

1957年9月,聂荣臻所率的中国代表团访苏,赫鲁晓夫签订了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从同年末开始,苏联开始履行协议,对华提供了P-2导弹作为中国导弹事业的起步的最早样品。翌年,苏联又向中国提供了所需核工业设备,并派出近千名专家,建成了湖南和江西的铀矿、包头核燃料棒工厂及酒泉研制基地、新疆的核实验场,中国正式进入了核工业建设和研制核武器的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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