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班 编辑

口头合同

搭班为口头(合同),按照江湖惯例,讲明工资和戏码及在班时限,一经入班必守班规。

戏曲江湖艺人参加某一班社演出,作为其中的成员,叫做“搭班”。“搭班”只能在相约成俗的“散班”、“成班”季节进行,即在夏、秋两季及春节前后(约为农历的四月、八月、腊月或夏至、秋分及冬至前后)进行。“跳槽”(欲另搭班)的艺人必须在原班社“散班”之前征得领班长(或箱主)的同意,于“散班”时离社。硬行“跳槽”,必将受到江湖上班规 (习惯法)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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