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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廷官 编辑
西汉官僚机构中央政府官员的组成部分
宫廷官,西汉官僚机构中央政府官员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
西汉官僚机构的设置,基本上沿袭秦制而有所更新。中央政府的官员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外朝官。包括自丞相以下至六百石官,在丞相府中有个百官朝会殿,皇帝有时也亲临朝会殿与丞相商议国事,或由丞相主持廷议,然后领衔上奏。
第二,内朝官。或称中朝官。包括大司马和左、右、前、后将军,以及侍中、散骑、诸吏、诸郎、博士等。所谓内朝官或中朝官就是由皇帝直接差遣,而不专任行政职务的,与行政性质的正规官称的外朝官相对而言的。
第三,宫廷官。包括詹事、内侍等。宫廷官依其职守是专门处理皇帝家庭事务的,但在皇权专制时期,这些官员实际上已介入了政治活动,掌握了部分权力,所以应该包括在中央政府的官僚机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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