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鱼符 编辑

唐代官员使用的鱼形符契

唐鱼符唐鱼符

唐代鱼符是唐代官员使用的鱼形符契。一般长约6、宽约2厘米。分左、右两半,中间有“同”字形榫卯可相契合。鱼符,这种身份证正式使用时间在唐代,是唐高祖李渊的一项发明。鱼符分左右,使用方法是,左符放在内庭,作为“底根”;右符由持有人随身带着,作为身份的证明。

用途

左右符的数量不一定对等,多少根据使用者的人数和实际需要来定,其第一功能起初并非是表明身份,而是“权力凭证”,可用于调动军队、任免官员。有些鱼符还在底侧中缝加刻“合同”2字,以资合符时查验之用。

《贞观之治》中的鱼符《贞观之治》中的鱼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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