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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而谲谏 编辑
写作术语
主文而谲谏是写作术语,出自《毛诗序》。
“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诗大序》在强调诗歌的讽刺功能的同时,也对诗歌加以限制,即提出“主文而谲谏”的原则。主文,郑玄注为“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谲谏,郑玄注为“咏歌依违,不直谏也。”“主文而谲谏”就是通过配乐诗歌进行委婉曲折的规劝。由于不直言君之过,君主对言者不予加罪,并能自知其过而悔过。这无疑会削弱讽刺诗的战斗性,把诗歌的创作纳入封建礼教的轨道。然而,“言之”的目的是为了使上“闻之”,“闻之”的目的,是欲其改之。因此,为了达到目的,适当讲究方法仍是必要的。因此“主文而谲谏”便成为历代诗歌创作一条重要的原则。末代黄庭坚就曾经指出诗歌“非强谏争于坚,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坐为也。”(《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在诗歌创作中历来也有尚婉曲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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