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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参 编辑
李参(1006年-1079年),字清臣,宋郓州湏城(今山东东平)人。北宋大臣。
李参以祖先荫功知盐山县。逢歉收,乃令富家将余粮平价出售,救活饥民上万人。后历知荆门军、兴元府,淮南、京西、陕西转运使。任陕西转运使时,苦于兵多粮少,乃命百姓于春季估算赢余粮数,先贷给钱,待谷物成熟以后还官,号称“青苗钱”,此为王安石新法中“青苗法”的先导。以善理财货任为盐铁副使。
嘉祐七年(1062年),召为三司使,旋改群牧使,治平初,加集贤院学士,知瀛州,再迁枢密直学士,知秦州,平定豹家族叛乱。因病除去边防之任,判西京御史台,起知曹、濮二州,神宗欲以知永兴军,病逝于家,终年七十三岁。
人物生平
李参在任盐山知县时,遇荒年,令财主开仓售粮,无钱买粮的送给糠和秕谷,救活了数万人。任淮南京西陕西转运使时,为解决兵士缺粮,先贷钱给百姓,待收获粮食后以粮偿贷,史称“青苗钱”。后来王安石变法,其中“青苗法”即源于此。
后又改为三司使参知政事,任枢密直学士,知秦州。他招募弓箭手,屯田五百顷,连续几年边防无战事。宋英宗派人询问,李参答道:“将镇守边疆,期望的就是和平,不敢有丝毫懈怠,让皇帝担忧。”宋神宗久知李参有才,把他的名字写在殿柱上。李参主管永兴军时病卒,年七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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