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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昌府 编辑
巩昌府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一个行政区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就设置了陇西郡,为全国36郡之一。汉朝著名探险家张骞出使西域时,陇西建制为“巩昌府”,此后陇西便有“巩昌”之称。 历经金、元、明和清朝,巩昌府的级别、建制和隶属几经改变,曾作为“置”、“总帅府”等。
历史沿革
金正大中改巩州置。治所在陇西(今甘肃省陇西县)。辖境相当今甘肃陇西、通渭、漳县、武山、定西等县地。
元至元十八年(1281),置巩昌总帅府,属陕西行中书省。
明洪武二年(1369),巩昌府直隶陕西行中书省。
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统各府州县,废甘肃行中书省。巩昌府属陕西布政使司。
清圣祖康熙年间分陕西为左、右布政使司。巩昌府属陕西右布政使司,并为治所。
清代,巩昌府治陇西(今甘肃省陇西县)。清乾隆时期,陇西商业及商品市场空前活跃,巩昌府城是当时陇右繁华的大城市。
下辖:陇西(今甘肃省陇西县)、安定(今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会宁(今甘肃省会宁县)、通渭(今甘肃省通渭县)、宁远(今甘肃省武山县)、伏羌(今甘肃省甘谷县)、西河(今甘肃省西和县)共7县;岷州(今甘肃省岷县)1散州;洮州(今甘肃省临潭县)1散厅。
1913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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