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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净额结算 编辑
多边净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介入证券交易双方的交易关系中,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然后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其所有交易的应收应付证券和资金予以冲抵轧差,每个结算参与人根据轧差所得净额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
多边净额的主要运作特点是:对于某个交易者在某一天就某个证券的买卖进行净额轧差。交易者在某一交易日就某个证券可能会有多笔交易,其中有买有卖,而对方当事人可能有多个,但是在当日净额轧差处理结束时,该交易者并非就所有的交易与所有的对方交易者进行清算,而是由结算机构对多个债权债务进行互相冲抵,交易者只对结算机构产生一个债权或债务。
相对于全额结算,多边净额结算大大减少了结算处理量,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降低了市场参与者的风险。大多数证券市场采取了多边净额结算模式,我国大部分证券交易也采取了这种结算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着中央结算机构的角色,为参与人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
多边净额结算与双边净额结算的最大区别是,多边净额结算时交易双方的交收对手发生了变化,所有交易结算都必须通过登记结算机构这个共同的对手方完成。我国证券交易的结算采用多边净额结算的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着共同对手方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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