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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军都督府 编辑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留守中卫、神策卫、广洋卫、应天卫、和阳卫、牧马千户所。永乐(1403-1424)后改广洋卫隶南京中军都督府,增蕃牧千户所。并领在外直隶扬州卫、和州卫、高邮卫、淮安卫、镇海卫、滁州卫、太仓卫、泗州卫、寿州卫、邳州卫、大河卫、沂州卫、金山卫、新安卫、苏州卫、仪真卫、徐州卫、安庆卫、宿州千户所及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所领卫所、归德卫、武平卫、镇江卫及庐州卫、六安卫、徐州左卫、建阳卫、汝宁后千户所、松江中千户所、青村中前千户所、南汇中后千户所、嘉兴中左千户所、吴淞江千户所、宝山千户所、通州千户所、泰州千户所、划河堡千户所、崇明沙千户所、兴化千户所、盐城千户所、东海千户所、海州千户所、营州千户所。洪武十三年,始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
中文名:中军都督府
类型:官署名
时代:明朝
设置时间:洪武十三年
五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恩功寄禄,无定员。其属,经历司,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各一人。
洪武十三年,始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各卫所,惟锦衣等亲军,上直卫不隶五府。及在外各都司、卫所,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十五年,置五军十卫参军府,设左、右参军。十七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分为五司,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二十九年,置五军照磨所,专掌文牍。建文中,革断事及五司官。永乐元年,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置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无定员,经历、都事各一人。后又分五府,称行在五军都督府。十八年,除“行在”字,在应天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复称行在,仍设行后府。宣德三年又革。正统六年,复除“行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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