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士元 编辑

明初六品监察御史

郑士元郑士元

郑士元,又称郑士原,字好仁,台州路宁海县水车(今浙江省宁海县)人。 明初清官。有才学,洪武四年(1371年)中进士,后升为湖广按察使佥事,其遏制荆、襄卒抢劫民女的事件,并对抗御史台讞上的冤情。后因空印案连坐而下狱。 出狱后,因其弟郑士利上言解释空印案,而被输作江浦。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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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郑士元

别名:郑士原

字:好仁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

出生地:浙江省宁海县

主要成就:好官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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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士元是洪武四年(1371年)中的进士,在明太祖时,他做过六品监察御史,为官刚正廉洁,而且行事一丝不苟。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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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士元任期中,纠弹了不少贪官污吏,其中包括皇侄朱桓的重大集体贪污案件。

由于朱桓的父亲对朱元璋曾有救命之恩,所以朱元璋想免去他的死罪,但郑士元据理力争,并说:「朱桓已是累犯,如果这次仍不杀他,那干脆订一条皇亲国戚犯法,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朱元璋一听七窍生烟,爰治他违逆死罪,孰知郑士元非但不怕,并准备昂首就义,连刽子手都为之动容。后来太子朱标特别援引唐太宗纳魏征谏,与曹操宽待陈琳的典故,来为郑士元求情,朱元璋于是接受建议,并向郑士元说:「治家守规,治国依法,都不得徇一时之意。

你虽激言顶撞,但仔细思量,仍不失理,所以我已下令将朱桓处死,以儆效尤…。听说你家境清寒,却从不收贿赂;奸贼以死威胁,你却毫不畏惧,你为何能清贫不移志,威武不能屈?」郑士元答称:「为官者,一言一行,都代表朝廷。官贪,百姓则骂国邪;官清,百姓则赞国正。官不敢镇邪,民心则无国。

故微臣不敢亵渎职守,惟恐有负朝廷重托。」朱元璋一听大悦,说:「凡为官者,须刚正廉洁。清贫,士之常也;惟俭养德,惟侈荡心。侈则多欲,多欲则贪。违法枉道者,迟早要招祸殃身…。朕以为,见金动心者,不可为吏;见善不扬者,不可为官。郑士元清廉正直,勇于谏言扬善,今调升为湖广按察使司佥事,正五品。」后来郑士元一直忙于公务,其妻罹患重病来函,才得以回家探视,但家里实在太穷,不但没钱给妻治病,甚至于妻死后,也无钱为之安葬,他的五个儿子竟央求卖身葬母。最后还是同僚亲友筹钱,才得以办好后事。出殡时,民众夹道送葬,那时正下大雨,民众竟没一人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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