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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和 编辑
刘天和(1479年7月5日 -1546年1月25日 ),字养和,号松石,黄州府麻城县(今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人。 明朝中期官员、学者。
正德三年(1508年),刘天和登进士第。初授南京礼部主事,出按陕西,因得罪宦官被贬。历任湖州知府、山西提学副使、南京太常少卿等职,又督甘肃屯政、巡抚陕西。在地方时,刘天和力革民弊、屡平盗乱,有惠政流播。累进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嘉靖十五年(1536年),改兵部左侍郎、总制三边军务。他改制战车,修浚墙壕,使边防巩固。鞑靼吉囊进攻凉州、宁夏等处,刘天和指挥大将周尚文等反击,取得大捷,以功加太子太保。旋即被改授为南京户部尚书,又入朝任兵部尚书、提督团营。因言官攻击,刘天和遂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告老致仕,次年十二月(1545年1月)逝世 ,享年六十七岁。获赠少保,谥号“庄襄” 。
刘天和曾总理河道,在治河上善于总结前人经验,在堵口措施和施工技术上有独特创造。他将自己的治河理论和实践写成《问水集》,对后代治河起了积极影响。 此外,刘天和平时留心医药,曾辑《保寿堂经验方》,刻《伤寒六书》《幼科类萃》等书。《皇明经世文编》收录有《刘庄襄公奏疏》 。
全名:刘天和
别名:刘庄襄
字:养和
号:松石
谥号:庄襄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黄州府麻城县(今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
出生日期:1479年7月5日
逝世日期:1546年1月25日
主要成就:治理河道,改进军器数败鞑靼,击斩小十王
主要作品:《保寿堂经验方》《刘庄襄公奏疏》等
最高官职: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少保(赠)
不屈权宦
刘天和生于明宪宗成化十五年六月十六日(1479年7月5日 )。他的祖先刘梦是南昌人,在元朝末年跟随明太祖朱元璋征战有功,累官至同知漳州府,在湖广省麻城县(今属湖北省麻城市)被赐田产,遂成为麻城人。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刘天和登进士第,被授为南京礼部主事。当时权宦刘瑾罢免十八名御史,另选二十四人补充,刘天和被选入其中,以御史巡按陕西。
当时陕西镇守太监廖堂频繁索取财物,扰乱地方,刘天和稍加抑制,遂招来廖堂的怨恨。一次,廖堂奉诏去兰州等处造办进贡烧饼,要求刘天和同去,刘天和因兰州是御史马溥然所辖区域,便推辞不去。廖堂于是诬奏刘天和违抗旨意,即行逮捕。长安吏民近万人在天和的囚车前后失声痛哭相送,使衙役不能成行。年富力壮者手持木棍向廖堂求告,要他释放刘天和,甚至要打死廖堂。廖堂惊恐躲避,又生一计。在囚车出发前,他秘密访求刺客,拟在途中杀天和。义士张杰、王伦等数十人,咬破手臂盟,誓要将刘天和护送到京。他们对刘天和所经过之地的客店,都要仔细查看,有无藏匿的奸细,每到各地,与刘天和同卧同起,就连饭食也由他们事先尝验,以免差役下毒药。
刘天和被投入诏狱后,关于他的案件久未结案。吏部尚书杨一清等人在正德八年(1513年)十二月曾上疏陈说此事 。武宗诏令将案件交付法司拟罪,法司认为应“赎杖还职”,武宗却听从亲信蛊惑,于翌年(1514年)正月下内批贬谪刘天和为金坛(今江苏金坛)县丞 。刑部主事孙继芳闻讯,曾上疏为刘天和申冤,请求恢复其官职,但未被采纳 。
历职有绩
后来,刘天和先是升任县令,逐步升为浙江湖州知府,任上多有惠政 。正德十六年(1521年)八月,升任山西按察副使、提调学校 ,不久调任陕西提学使 。
嘉靖六年(1527年)十月,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 。十二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同月,世宗命吏部推举重臣经理边储,吏部尚书桂萼认为刘天和“素有才望”,世宗遂再升其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专理甘肃粮饷,并“修举屯政” 。
嘉靖八年(1529年)四月,因鞑靼久驻河套地区,威胁边境安全,故世宗应三边总制王琼之请,命刘天和兼总督三边军饷 。十一月,刘天和因母亲年迈,请求辞职归家奉养,世宗因“大虏(鞑靼)在边,西方多事”,不允所请 。
嘉靖九年(1530年),经杨一清推荐,刘天和升为陕西巡抚 。他在任上提出三十多条建议,提议朝廷撤去镇守太监及革除弊政。在陕西时,刘天和经常巡视各地,甚至跋涉于深山险谷中,召集父老询问民间疾苦,兴利除弊。他曾讨平湖店大盗及汉中“妖贼”。
嘉靖十年(1531年)七月,刘天和任职三年考满,自右佥都御史升为右副都御史 。不久后,母亲去世,他离职归乡丁忧 。
嘉靖十三年(1534年)闰二月,刘天和服丧期满,以右副都御史奉命总理河道 。在任上,他创制了“手制乘沙采样等器”来测定河水中泥沙的数量,为水利史学界所称道。有一年黄河涨水,影响河南、山东等地,刘天和征集两万民工疏竣汴河及山东七十二泉,仅三个月,就消除了水患。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七月,运河浚治完毕,明世宗下诏升授刘天和为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仍管河道。
总制三边
主词条:黑河墩之战
嘉靖十五年(1536年)正月,世宗下诏升刘天和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制陕西三边军务(参见词条三边总制) 。刘天和上任后,便开始大胆改革武器装备(参见“主要影响-改制军械”部分),取得一定成效 。同年四月,鞑靼首领吉囊率军十万屯贺兰山后,另派别部入侵凉州、庄浪,分别为凉州副总兵王辅、甘肃总兵官姜奭击败,被斩首一百余级。世宗得到捷报后很是高兴,进升刘天和为都察院右都御史,赐玺书褒奖。
在试探性进攻后,鞑靼集结大军,再次准备入侵。刘天和认为鞑靼得知西边有防备后必然转攻东边,于是暗中命延绥副将白爵趁夜进军,与参将吴瑛会合。之后,鞑靼果然向东进入黑河墩(今陕西榆林西南),遭到白爵伏击,大败撤退。继而又攻蒺藜川(今陕西榆林东北),被白爵尾随袭击,死伤颇多。不久后,鞑靼再攻寇家涧、张家塔,为白爵、吴瑛击败。而入侵宁夏的鞑靼军,也被宁夏总兵官王效击破。世宗闻捷报大喜,进刘天和为左都御史。
嘉靖十七年(1538年)八月,吉囊再犯河西,刘天和部署军队将其击退,斩首八十三级,以功进拜兵部尚书。
鞑靼即将攻平虏城,刘天和先在花马池埋下伏兵。待到鞑靼军失利时,向河上撤退,遭遇伏兵袭击,溺亡颇多。吉囊又趁虚攻固原,大肆劫掠。时值大雨积水,鞑靼军弓矢威力大减,全无士气。但明军诸将大多畏缩不进,刘天和斩指挥二人,起复大将周尚文统军。适逢陕西总兵官魏时追逐鞑靼军至黑水苑,与周尚文合兵夹击,大破鞑靼,斩杀吉囊之子小十王。鞑靼退兵宁夏,又遭宁夏巡抚杨守礼、总兵官任杰等邀击于铁柱泉,损失颇多。此役,三镇共斩获首级四百四十余级。世宗论功,加刘天和为太子太保,荫封一子为锦衣卫千户,前后十多次颁赐银币褒奖。
提督团营
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一月,刘天和升任南京户部尚书。
嘉靖二十年(1541年)九月,入朝任兵部尚书,提督团营军务 ,获赐关防,奉诏专理戎政 。次年(1542年)正月,他针对营务弊病,提出“补足军伍”“革除冒滥”“严格选替”“挑选精锐”“重视训练”“限定人役”“专门责成”“确定赏格”“精制器械”“制造战车”“设置公署”等十条整顿建议。世宗批准了其中的大部分建议 。
归乡而逝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因“言官论天和衰老”,刘天和于是请求告老还乡。
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546年1月25日),刘天和逝世,享年六十七岁。朝廷追赠少保,按例赐祭葬,并按照“谥法”中“履正志和,因事有功”的解释,定其谥号为“庄襄” 。葬于故乡锁口河。
治河成就
嘉靖十四年(1535年),刘天和任总河,治理黄河和运河。他治河时间不长,治河方针虽无新颖之处,但比较注意总结经验,在理论和实践上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其贡献如下:
1.系统阐述了黄河迁徙不定的六条原因:“河水至浊,下流束隘停阻则淤,中道水散流缓则淤,河流委曲则淤,伏秋暴涨骤退则淤,一也。从西北极高之地建瓴而下,流极端悍,堤防不能御,二也。易淤故河底常高,今于开封境测其中流,冬春深仅丈余,夏秋亦不过二丈余,水行地上,无长江之深渊,三也。傍无湖陂之停潴,四也。孟津而下,地极平衍,无群山之束隘,五也。中州南北悉河故道,土杂泥沙,善崩易决,六也。”这些论述,都比较恰当,基本符合现代科学原理。2.
他从五个方面论证了“古今治河同异”,指出不同历史时期治河都具有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任务。因此,应当随着“时异势殊”而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办法,“不必泥古法”。他认为,就明代当时的条件而言,“正宣因其所向,宽立堤防,约拦水势,使不致大段漫流尔”。3.
他通过组织对黄河下游及其主要泛道河床的实际测量,认为黄河在“孟津而下,夏秋水涨,河流甚广(荥泽漫溢至二三十里,封丘、祥符亦几十里许),而下流甚隘(一支出涡河口广八十余丈,一支出宿迁小河口广二十余丈,一支出徐州小浮桥口亦广二十余丈,三支不满一里)”。其指出,这种上宽下窄的河道是造成河南多水患的重要原因。4.
在堵塞决口的施工方法上,他总结出“治河决必先疏支河以分水势,必塞始决之口,而下流自止”的原则。5.
他提出了“植柳六法”。根据不同情况,沿堤岸种植卧柳、低柳、编柳、深柳、漫柳、高柳,以保护堤岸。这一方法被后代沿用。6.
在河道疏浚、筑堤技术、测量技术、施工管理等方面,刘天和都有许多总结和创新。
总的来说,刘天和的《问水集》,是继《河防通议》之后又一部重要的河工专著,对后代防洪治河有积极的影响。其中“植柳六法”,常为后人所征引。
改制军械
刘天和总制三边后,大胆改革武器装备。他仿造前任秦纮“全胜车”的设计,把以前需要二十人才能推动的双轮战车改造成只需“四人推挽”就可以驾驭的独轮战车,并改造车载火器,组成可分可合的战车车队:其上置炮枪斧戟(其重量以一百五十斤为标准),车厢前绘狻猊,左右放虎盾,二车相连,可遮蔽三四十人;作战时能保护骑士,距敌甚远时则可施放火器,稍近时发射弓弩,再近时短兵相接,敌人撤退时出动骑兵追击。这种战车随车携带小帐,使士兵在战场上免受餐风露宿之苦,既鼓舞了士气,又大大地提高了战斗中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在任内,他还奏请修筑边墙及壕堑。这些建议都得到明世宗的准许。 除此之外,刘天和还创制了三眼枪(轻便火器,类似现代的左轮手枪)、蒺藜炮等军械 ,“后人多遵用之” 。
改革田赋
刘天和任湖州知府时,曾与许庭光合作,对田赋进行改革,他们改革的主要办法是,将一部分田赋,按低于市场价格一倍的折价,折成货币。然后再以低折价的货币税调整官田负担。它具有两个特点:其一,虽然田赋征收的实际科则,由于低价格的货币税的分配起了变更,但黄册上登载原有科则却没有更改。通过田赋货币化,原先租和税在数量上的轻重差别被夷平;其二,改革名曰官田各一则起科,实际上官民田统一亩征三斗,“税粮务要通融损益,不失概府每田一亩实米三斗之数。”所以,实质上是官民一则起科的改革。通过其改革,租、税数额上的差异不复存在了,官民田所有权的不同,只是名义上的存在而已。
徐阶等:“天和宇度弘亮,有泛应才。凡所扬历,去后必有遗迹、余泽为人所称述者。至于治水防边,功能尤著。在河道,尝手制乘沙量水等器;在陕西,尝造单轮车及诸火器三眼枪等。后人多遵用之。”
徐栻:“公按陕被构,以槛车征,秦郭二人痛其冤,以死殉车下。夫痛武侯者泣绝于身后,而痛庄襄者泣绝于生前,此岂可以智术袭取哉。”
王世贞:
呜呼!庄襄公固(正)德(嘉)靖间勋贤臣也。
呜呼!世安得以出入进退窥公哉?公又名能知人,其识故相太保桂公蕚、故将太傅周公尚文,皆自其微时,世以比杨文襄(杨一清)云。
何乔远:
时人谓天和凝眸转瞬,含气风云,艴哂唯诺,腾精泾渭,乃其砥节励行,又不廑廑事功闲矣。
予观刘天和、潘季驯所论,则治黄河在循故道,治漕河在沿旧制而已。
张岱:“马旻平松潘而瘐死,刘天和捷固原而论罢,陈九畴大破土鲁番而输戌,此皆武庙大不平之事也。”
宋征壁:“有若刘庄襄之造车、余肃敏(余子俊)之修边、潘司空(潘季驯)之治河、徐文定(徐光启)之制器,考其遗制,允为国工。”
王一鸣:“天和每出兵,与士卒同甘苦,得赏赐辄分赠吏士,家无余财,所推毂士遍天下。故相太保桂萼、太傅周尚文皆从贫贱中拔之,其慷慨峻洁,殆天性也。”
查继佐:“相传逆瑾以天和同姓,且暱之,投以宗人刺,不报。又真人陶仲文尝以戚属礼,遣刺迓天和,天和向使曰:‘与若主非戚,误矣。亟反之。’乃其得归,仲文与有力焉。而究不足疵其所学。”
张廷玉等:“姚镆(及刘天和)等封疆宣其擘画,军务畅其机谋,勋绩咸有可纪。”
耿介正直
刘天和一生耿介正直,光明磊落。最初登第入仕时,权宦刘瑾要与他结为宗室,被他婉言谢绝。到刘天和晚年的时候,备受世宗宠信的道士陶仲文派人送名刺与刘天和攀亲戚,刘天和退回名刺,说:“错了,我在朝廷内外的姻亲中没有此人。”陶仲文怀恨在心,唆使言官在世宗面前诋毁刘天和。刘天和后来的罢官,与陶仲文有着紧密的联系。
祖孙一品
刘天和官至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其孙刘守有亦官至太子太傅、左都督,掌锦衣卫事。尽管祖孙二人文武殊途,但其官衔均至文一品。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先祖 | 刘梦 | 南昌人,元朝末年随明太祖征战,累官同知漳州府,定居湖广麻城。 |
曾祖父 | 刘训 | 官至山西参政。 |
祖父 | 刘仲輢 | 官至崇德县令。后赠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 |
父亲 | 刘遂 | 官至丰城县令。后赠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 |
母亲 | 秦氏 | 封太恭人。死后获赐祭葬。 |
妻子 | 王氏 | 与刘天和相互敬重,“白首无间”。 |
长子 | 刘淞 | 为乡贡进士。 |
次子 | 刘澯 | 曾任刑部郎中。 |
三子 | 刘溧 | 荫补为太学生。 |
幼子 | 刘滦 | 为庠生。 |
长女 | 刘氏 | 嫁长芦都转运使周载。 |
次女 | 刘氏 | 嫁诸生王同。 |
幼女 | 刘氏 | 嫁舟林县令方民怀。 |
孙子 | 刘守蒙 | 精研理学,为诸生。曾三让荫官。 |
刘守孚 | 曾任锦衣卫正千户。 | |
刘守复 | 曾任保昌县令。 | |
刘守乾 | 补荫为国子生。曾任都督府都事。 | |
刘守巽 | 为诸生。 | |
刘守有 | 万历十一年(1583年)武科进士,官至左都督、太子太傅、锦衣卫都指挥使。 | |
刘守济 | 为监生。 | |
孙女 | 刘氏 | 嫁举人曾嘉佑。 |
刘氏 | 嫁诸生李日坚。 | |
刘氏 | 嫁太学生曾嘉裔。 | |
曾孙 | 刘承禧 | 刘守有之子,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武科进士,官至都督。 |
玄孙 | 刘侗 | 明末官至吴县知县,竟陵派文学的创始者之一。 |
表格来源 |
刘天和平时留心医药,曾辑有《松篁冈刘氏保寿堂经验方》四卷,其中共25门,140余首方剂。此书在明朝时就被刻印成书,广为民间流传,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大量引用其验方。 此外,刘天和还有《伤寒六书》《幼科类萃》等书流传于世 。他还将治河经历写成了水利著述《问水集》6卷 。《皇明经世文编》辑录有《刘庄襄公奏疏》1卷 。
关于刘天和去世的日期,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1.徐阶、张居正等编修的《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称:“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甲寅(二十五日,1546年1月27日)……致仕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刘天和卒。” 2.
王世贞撰写的《弇州四部稿·刘庄襄公墓志铭》称:“嘉靖乙巳冬十二月二十又三日(1546年1月25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刘公卒。”
考虑到王世贞为刘天和撰墓志铭的内容源自刘天和之孙刘守复等人提供的行状(由刘天和的同乡、门人刘采搜集整理) ,可信度应高于《明实录》,故本词条采用《刘庄襄公墓志铭》的说法,即刘天和卒于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墓葬
刘天和墓,位于湖北省麻城市西北13公里的顺河集区新桥村锁口河垸南山坡。1951年平整土地时部分遭破坏。 墓前的甬道两旁有石马石羊等雕塑。正中的墓碑上有六块碑文。墓侧有一碑,记述了刘天和的简历,立碑时间为2003年。除甬道两侧的石雕外,刘天和墓其余碑刻多数是近年新镌刻树立的。今为麻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塑像
刘天和位列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嘉应观受祭的历代治河功臣中,居西大殿,并且是数人中唯一一位披甲握剑,戎装而立之人,这是为彰显其军功。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六》
《弇州四部稿·卷八十六·刘庄襄公墓志铭》
《名山藏·卷七十七·嘉靖臣七》
《罪惟录·列传卷十九·武略诸臣传》
《明史·卷二百·列传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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