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 编辑

明朝刑部右侍郎

叶春(1370~1433),字景旸,浙江嘉兴海盐县人,掾吏出身,官至刑部右侍郎。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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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叶春

字:景旸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浙江嘉兴海盐县

出生日期:1370年

逝世日期:1433年

主要成就:官至刑部右侍郎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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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本姓林,他的父亲林祥幼丧父母,被表兄叶某所收养,于是改姓叶姓。叶春幼警敏,知学,有才识。

洪武年间,起家掾吏,历事吏部六年。

永乐初年(1403),礼部尚书李志刚知其通练能谨,荐于朝,擢礼部主客清吏司主事,阶承事郎。以勤敏周密,为上官所重。

永乐三年(1405),升礼部郎中,阶奉议大夫,进奉政大夫。丁内艰离任,服阕,复旧职。三考以绩最,升两淮盐运使。丁外艰,服阕,改任福建右参政。

仁宗即位,入朝,与广东按察使熊概、广西右布政使周干受命巡视应天、镇江、苏、常、湖、松、杭州、嘉兴八郡,访民利害而建革之。

明宣宗即位,受命巡视苏、常诸郡。

宣德三年(1428),调任四川右参政,未赴任。叶春上奏浙江土豪为民患,郡县不能制。明宣宗命叶春与大理寺卿熊槩、锦衣卫指挥任启、御史赖英、太监刘宁,巡抚苏、常及浙西诸郡,察捕强豪,抚安良善,治事于乡,能持公道,人无议其私者。

宣德八年(1433),还京后,进刑部右侍郎。六月十八日,病卒,年六十四岁。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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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叶懋

幼子:叶森

孙:叶观、叶鼎、叶升、叶璿、叶玑、叶玉、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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