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材 编辑

万历十一年进士

林材(1550年-1625年),字谨任,号楚石,明代福建闽县至德里唐屿(今福州长乐首占镇塘屿村)人。万历癸未(1583年)进士。历官吏科都给事中、南京太仆寺卿等职,终南京通政使,崇祯初赠都察院右都御史。一生浩然正气、忠正不阿,曾“以直言谪归”。校订、印行宋淳熙《三山志》,“总裁”万历癸丑(1613)《福州府志》,为福州乃至福建地方志的保存及发扬光大立下不朽功勋。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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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林材

字:谨任

号:楚石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福建闽县至德里唐屿(今福州长乐首占唐屿村)

出生日期:1550年

逝世日期:1625年

安葬地:侯官(今福州)北门崎上

主要作品:万历癸丑《福州府志》

最高官职:南京通政使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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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直批鳞

据《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载,万历十一年(1583),林材以第二百四十九名登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万历十二年(1584),授舒城(今安徽舒城)县令。《舒城县志》载,林材上任后,“公明廉峻,令行禁止,仓储遍建,荒政聿修”。万历十七年(1589)大旱,不仅大幅减免税额,还“设厂赈粥,存活万人”。离任后,百姓在县城建祠纪念他。

万历十七年(1589)吏部考选,林材由舒城令擢为工科给事中,始开谏垣生涯。再擢户科给事中、吏科右给事中、兵科左给事中,直至万历二十二年(1594)三月升吏科都给事中。“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司之事。”吏科都给事中为六科之长,虽仅为正七品,却秩卑权重,在明朝中央监察体系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彼时,友人多称林材为“林给谏”“林都谏”。作为言官,林材尽职尽责,不惜得罪权贵乃至九五至尊的皇帝。

万历十四年(1586)至万历四十二年(1614)的“国本”之争,明神宗朱翊钧欲废长立爱,引朝野激愤。万历十八年(1590),林材率六科言官上疏奏请皇长子朱常洛出阁,后又同吏部的邹元标上疏请定国本(立朱常洛为太子)。万历二十一年(1593),“再请建储豫教,又争三王并封之谬”。重压之下,神宗妥协,最终换来朱常洛的上位。

万历十年(1582),刚摆脱权臣张居正束缚的明神宗亲政,一度励精图治。但万历二十年(1592)后,开始荒怠朝政,章奏留中“不报”的现象日渐突出。朝臣纷纷上疏,谏诤君主,林材便是其一。

万历二十二年(1594)六月,宫中西华门楼遭雷击发生火灾,时任吏科都给事中的林材借此天象进谏,对时政之缺失一一批驳,数条罪状直指皇帝及“在君侧者”。神宗以正在修省中强忍怒火而未问罪。当年十二月,林材再次上疏直批神宗用人不当、阻塞言路,以致“帝积前怒”,大骂“林材这厮,屡次借言欺侮诬谤大臣……暗伤善类”,“全失告君礼体,好生狂悖”。随之被连降三级,贬为程乡典史。

程乡县(今广东梅州)明朝时隶属潮州府,正是唐韩愈当年贬谪之地。赴任不久,林材便辞官还乡。万历二十四年(1596),林材拜谒了韩祠,留下了《韩祠》诗刻:“冲炎叱驭入南天,复岭重关路几千。休说批鳞追往事,且谭驱鳄溯当年。凤山献秀凌霄外,龙水浮光绕郭前。独采芳荪荐明信,五云回首夕阳边。”《韩祠》诗以韩愈自比、自律,是林材此时的心迹写照。此事在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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