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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 编辑
辉南县,隶属吉林省通化市,地处吉林省东南部、通化市北部、长白山西麓,是长白山脉与松辽平原的过渡带,是进出长白山的重要通道和门户,辖区面积2275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121万亩,粮食产量常年稳定在11亿斤左右。截至2023年6月,辉南县辖3个街道、10个镇、1个民族乡。 截至2023年末,辉南户籍人口310734人。
清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设立辉南直隶厅(治所设在谢家店,今辉南镇)。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辉南县。沈吉铁路、抚长高速、国道G504(原长辉线)和辉三(原营白线,辉南至白山三道沟)、永新(原桦辉线,永吉至新宾)两条省级公路穿境而过,沈吉高速紧邻县境,是联结长白山和松辽平原的交通枢纽。 2019年,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3年,辉南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7亿元,比上年增长6.0%。三次产业比例为24.1:23.6:52.3。
中文名:辉南县
外文名:Huinan County
行政区划代码:220523
行政区类别:县
所属地区:吉林省通化市
地理位置:通化市东北部
面积:2275 km²
下辖地区:3个街道、10个镇、1个民族乡
政府驻地:朝阳镇
电话区号:0435
邮政编码:135100
气候条件: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人口数量:310734 人(2023年末户籍人口)
著名景点:龙湾湖群、三角龙湾
火车站:朝阳镇站
车牌代码:吉E
地区生产总值:102.7 亿元(2023年)
因其县域大部在辉发河以南,故名辉南。
清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设立辉南直隶厅(治所设在谢家店,今辉南镇)。
1913年,改为辉南县。1945年,成立辉南县民主政府。1949年5月,更名为辉南县人民政府,同年11月,县政府由辉南街迁至朝阳镇。
1954年6月,辽东省撤销,辉南县划归吉林省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辖。
1985年3月,国务院决定撤销通化地区建制,实行市管县体制,梅河口市晋升为地级市,辉南县隶属之。
1986年1月,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辉南县划归通化市管辖。
辉南县地图
截至2023年6月,辉南县辖3个街道、10个镇、1个民族乡:东凤街道、朝辉街道、西凤街道,朝阳镇、辉南镇、杉松岗镇、金川镇、石道河镇、辉发城镇、样子哨镇、庆阳镇、抚民镇、团林镇、楼街朝鲜族乡。 辉南县人民政府驻朝阳镇。
位置境域
辉南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通化市境东北部,东与靖宇县相接,西与梅河口市毗邻,南和西南与柳河接壤,东北与桦甸市交界,北与磐石市隔江相望。东西长66千米,南北宽60千米,总面积2275平方千米 。地理坐标为东经125°58′49″~126°44′39″、北纬42°16′19″~42°49′15″之间。
辉南县
气候
辉南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5℃,最低气温为零下17℃,最高月平均气温为7月,22.4℃。≥10℃的有效积温2200~2800度。年均降水量737.4毫米,最多降水量为987.2毫米,最少降水量为436.5毫米,日最大降水量为124.2毫米,降水集中在6~8月。年平均无霜期为138天;年平均日照时间2,296小时。
地形地貌
辉南县属半山区,分为低山、丘陵和河谷平原三种地貌类型。长白山支脉龙岗山脉斜卧县境东南部,构成东南高向西北渐低的地势。东南部低山区平均海拔500~700米;中部丘陵和半山区海拔为400~500米;西部和西北部河流沿岸为河谷平原,海拔为300~400米。山地丘陵占全县总面积的67.9%;河谷平原占23.1%;河流占1.7%。
辉南县
辉南县耕地面积100余万亩,林业资源富裕,原木蓄积量1250万立方米。水利资源充沛,流域面积2138平方公里。特产资源繁多,有经济价值的动、植物600多种。矿产资源可观,多达25种。
动物资源
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长白山北麓龙岗山脉中段,辉南县境内,在中国动物地理区划上属于古北界东北区长白山地亚区。由于该地区地形、地貌比较复杂,河流湖泡水源充足,植物类型多样,有森林、灌木、林间湿地、沼泽等,这样便为动物的栖息、繁衍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生境条件。因此,本区的动物种类繁多,组成复杂,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
据调查,本区内有野生动物279种,其中鱼类2纲7目12科42种;两栖类2目6科12种;爬行类3目4科12种;鸟类16目43科171种;兽类6目16科42种。
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3种:东方白鹳、金雕 ,紫貂。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9 种,其中鸟类 22 种,即黄嘴白鹭、鸳鸯、苍鹰、雀鹰、松雀鹰、普通鵟、大鵟、毛脚鵟、鹊鹞、白尾鹞、白腹鹞、燕隼、红隼、红脚隼、灰背隼、花尾榛鸡、普通雕鸮、普通角鸮、领角鸮、长耳鸮、短耳鸮、长尾林鸮等;兽类 7 种,即棕熊、黑熊、猞猁、青鼬、水獭、原麝、马鹿。
植物资源
辉南县有林地17.1万公顷,树木品种达20多种,原木蓄积量48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2%。东部山区面积11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
辉南县植被类型属长白山植物区系,原始植被红松针阔混交林现已退化为次生阔叶林。据初步调查统计,本区有野生植物108科276属462种。其中:地衣植物2科2种,苔藓植物15科28种,蕨类植物12科21种,裸子植物3科9种,被子植物77科402种。
截至2023年末,辉南县户籍人口310734人,下降1.2%。其中,男性人口为158072人,占总人口的50.9%;女性人口为152662人,占总人口的49.1%。全县新出生人口841人,人口出生率2.69‰;死亡人口2906人,死亡率9.29‰。
2011年,辉南县有20个民族,19个少数民族人口40378人,占辉南县总人口的10.8%。居住汉族、满族、朝鲜族、回族等民族。
综述
2021年,辉南县地区生产总值(GDP)93.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8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21.7亿元,增长11.9%;第三产业增加值48.5亿元,增长6.7%。三次产业比例为24.5:23.4:52.1,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占比较上年分别下降1.2%、0.8%,第三产业占比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2023年,辉南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2.7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7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24.2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53.7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比例为24.1:23.6:52.3。
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辉南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6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项目完成投资33.4亿元,增长43.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2亿元,下降87.0%。
财政
2023年,辉南县完成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12.7亿元,比上年增长80.3%。地方级财政收入8.8亿元,增长85.8%,其中,税收收入2.6亿元,增长68.8%。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
居民收入
2023年,辉南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49元,比上年增长5.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31元,增长4.3%。
第一产业
2023年,辉南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26.1亿元,比上年增长4.4%。
2023年,辉南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7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3%。粮食总产量55.6万吨,比上年增长2.1%。其中,玉米产量29.8万吨;水稻产量25.4万吨。蔬菜总产量7万吨,比上年增产5.3%。
2023年,辉南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45.9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农业26.3亿元,增长5.8%;林业1.2亿元,增长37.1%;牧业14.8亿元,增长0.7%;渔业1.4亿元,增长9.9%;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2.2亿元,增长5.2%。
2023年,辉南县肉类总产量达到2.9万吨;禽蛋产量0.4万吨;水产品产量0.4万吨。
第二产业
工业
辉南县第二产业
建筑业
2023年,辉南县建筑业增加值13.6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6.5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实现利润0.5亿元,比上年增长37.1%;房屋施工面积16.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房屋竣工面积20.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2.4%。
第三产业
服务业
2023年,辉南县实现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5.0亿元,比上年增长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6.9亿元,增长2.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0亿元,增长6.5%;金融业增加值7.3亿元,增长6.6%;房地产业增加值4.6亿元,增长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3.2亿元,增长6.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87.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5.4%。
2023年,辉南县邮政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6.4%。
国内贸易
2023年,辉南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3亿元,比上年增长4.5%。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零售额20.6亿元,增长4.4%;乡村零售额1.7亿元,增长4.7%。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19.5亿元,增长3.5%;餐饮收入2.8亿元,增长11.3%。
金融
2023年,辉南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40.9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各项贷款余额109.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
辉南县交通便利,公路、铁路四通八达,省道朝长、营白、桦辉公路与县内公路相互交叉,形成网状主体公路框架。抚松至长春高速公路贯穿全境;沈吉、宇辉铁路穿境而过,直达沈阳、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列车方便快捷。长春龙嘉机场座落在一小时经济圈内。
2023年,辉南县完成客运量51.1万人,比上年增长44.9%;旅客周转量4363.8万人公里,增长39.4%;货运量424.3万吨,增长0.3%;货物周转量139340.2万吨公里,下降3.0%。
县委书记 | 史秀明 |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兰守堂 |
县长 | 苏新杰 |
政协主席 | 林希铭 |
更新于2024年5月 |
教育事业
截至2023年末,辉南县各类学校88所。小学21所,在校生9689人,其中,乡村小学5所,在校生954人;初中19所,在校生6438人;高中2所,在校生4900人;幼儿园46所,在校生3093人。
文化事业
国家二级文化馆:辉南县文化馆。国家三级文化馆:辉南县少数民族文化馆(辉南县戏剧创作室)。
医疗卫生
2023年,辉南县共有卫生机构26个。其中,二级医院5个,一级医院14个,农村卫生院12个。卫生机构开放床位数1708张,从业人员2167人。其中,执业医师529人,执业助理医师66人,注册护士703人,药学技术人员82人,检验人员84人,影像人员65人,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5人。
社会保障
2023年,辉南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21.27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4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3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4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3万人。
2023年,辉南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2.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4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9.4万人。
2023年,辉南县共有养老机构21个,养老机构床位数1484张。全县共有2069户、2733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36户、5638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19年2月2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2019年5月18日,入选“2019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2019年,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0年9月29日,被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确定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
2021年,入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2021年5月14日,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2021年10月12日,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11月,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拟命名公示名单。
2022年10月,拟纳入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2022年11月18日,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3年1月,入选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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