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质 编辑

明朝刑部尚书

李质(?~1380),字文彬,广东德庆人,祖籍河南祥符,官至刑部尚书。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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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李质

字:文彬

所处时代:元末明初

出生地:广东德庆

逝世日期:1380年

主要作品:《樵云集》

最高官职:刑部尚书

生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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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质有材略,通经学,有大志。

元朝至正年间,何真将他招入麾下,参与机务。德庆人何国宾、张宗达作乱,何真派李质归乡,李质招募乡兵二万余人,立堡栅于龙冈之上,与陈文仲设计防御。当时,官舍、民庐都被焚毁殆尽,守令、将帅将印绶交给李质,李质朝夕练兵,派遣他的从子李伯豫同陈文仲募兵平定了叛乱,上至苍梧、象郡,下至三山、九江,多依赖他的保障。李质量、好文,客居岭南的名士刘三吾、伯颜子中、孙蕡、张智等都前来投靠。

洪武元年(1368),征南将军廖永忠等征讨岭南,李质跟随何真投降,入觐,得到明太祖的慰劳。十二月,授奉训大夫、中书断事。

洪武二年(1369),改任都督府断事,强力执法。

洪武五年(1372)二月,擢中顺大夫、刑部侍郎。三月,进嘉议大夫、刑部尚书,治狱平恕。明太祖派遣李质赈济山东饥荒,明太祖御制诗践行,诗文为:“遣卿持檄按山东,念尔贤劳久着功。经国老臣勤抚恤,行天使者起疲癃。官储有粟宜从赈,囊橐无私任至公。七十二城皆历遍,马蹄无处不春风”。九月,任中奉大夫、浙江行省参知政事。为官三年,政绩斐然。

洪武八年(1375),明太祖念李质年老,召还,致仕,居住京师。李质曾入见便殿,询问时政。李质直言无所隐瞒。十一月,拜资政大夫、靖江王右相。

洪武十三年(1380),靖江王朱守谦因罪被废,李质连坐被杀。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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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李次春,赠礼部尚书

父:李广孙,赠刑部尚书。

次子:李伯震,初授广西容县知县,永乐二年(1404)改任顺天府大兴知县,官至光禄寺丞。李伯震善作诗歌,被“江西十才子”之一的周浈所称赞。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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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

李质,字文彬,德庆人。通经史,有器局,浮庆府掾中。至元中,广东大乱。质亦聚众保乡里,据有肇沈、封川、新会等州县之地。一时三山、龙潭诸贼,莫能与争。朝廷嘉之,授广东枢密同佥。何真恐质图之,遣其幕士孙贲说与连和。质每以安民为念,雅好儒学,衣冠之士多往从之。如江西伯颜子中、茶陵刘善、建安张智等,皆见宾礼。后亦降于明,仕至江浙行省参政,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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