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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让 编辑
邢让(1427~1471),字逊之,山西襄陵县人,明朝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官至礼部右侍郎。
全名:邢让
字:逊之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山西襄陵县
出生日期:1427年
逝世日期:1471年
主要成就:侍郎刑让赎官案
最高官职:礼部右侍郎
正统十三年(1448),考中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
景泰元年(1450),李实自瓦剌归来,请求再次遣使迎接太上皇(明英宗)。明代宗不许。邢让上疏说:“太上皇于陛下有君之义,有兄之恩,安得而不迎?且令寇假大义以问我,其何辞以应?若从群臣请,仍命实赍敕以往,且述迎复之指。虽太上皇还否未可必,而陛下恩义之笃昭然于天下。万一迎而不许,则我得责直于彼,以兴问罪之师,不亦善乎。”疏入,明代宗委婉答复。
天顺八年(1464),丁父忧,归乡。未终丧,起任参与编修《明英宗实录》,进修撰。
成化二年(1466),超迁国子祭酒。慈懿太后驾崩,议祔庙礼,邢让率同僚上疏进谏。两京国学教官,按例不得迁擢,邢让等以为言,由科目者,满考得铨叙。邢让在太学,力以师道自任,编修《辟雍通志》,督诸生诵小学及诸经。邢让痛惩谒告之弊,为人称道,而诋毁者也很多。
成化五年(1469),擢礼部右侍郎。
成化七年(1471)三月,因在国子监用会馔钱事,翰林院学士万安、李泰趁机陷害他,都给事中丘弘承风上奏弹劾邢让。邢让与后任国子祭酒陈鉴、国子司业张业、典籍王允等,一并判处死刑。诸生在阙下申冤,复诏廷臣会审,最后坐死,贬谪为民。数月后,去世,年仅四十五岁。
《明史》:为人负才狭中。意所轻重,辄形于词色,名位相轧者多忌之。
《国朝献徵录》:负才气,词翰亦清劲。然强忍狭中,意所轻重人,辄形辞色锐意,柄用而势力相轧者忌之,故卒及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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