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录 编辑

明朝监察御史

马录(1476~1543),字君卿,河南信阳人,明朝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因李福达案被贬广西南丹卫,最后卒于戍所。

隆庆初年,追赠太仆少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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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马录

字:君卿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河南信阳

出生日期:1476年

逝世日期:1543年

主要成就:审理李福达案

最高官职:监察御史

生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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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三年(1508)进士,授固安知县。为官清廉明察,征为监察御史,督理山东马政。丁内艰归乡,服除,出按江南诸府。

明世宗即位,马录上疏进言:“江南之民最苦粮长。白粮输内府一石,率费四五石。他如酒醋局、供应库以至军器、胖袄、颜料之属输内府者,费皆然”。户部侍郎秦金等请求采纳马录的意见,命石加耗一斗,毋得苛求。宦官黄锦诬陷弹劾高唐判官金坡,下诏逮捕了他,连坐五百余人。马录进言:祖宗内设法司,外设巡抚、按察使,百余年刑清政平。先帝时,刘瑾、钱宁辈蛊惑圣聪,动遣锦衣官校,致天下汹汹。陛下方勤新政,不虞复有高唐之命。”给事中许复礼等也同意他的意见,得到明世宗的采纳。

嘉靖二年(1523),大计天下庶官,被罢免者多揭发巡抚、按察使,以马录的进言而禁止。

嘉靖五年(1526),出按山西,李福达案爆发,马录审理李福达,并弹劾武定侯郭勋,贬戍广西南丹卫,遇赦不宥。

嘉靖十六年(1537),皇子生,大赦天下,唯独马录不赦,马录最后卒于戍所。

隆庆初年,追赠太仆少卿。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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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九十四》

《国朝献徵录·御史马录传》(朱睦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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