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宗人 编辑

明朝钱塘知县

叶宗人(?~1417),字宗行,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松江区)人,元朝尚书右丞叶李之后,官至钱塘知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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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叶宗人

字:宗行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松江区)

逝世日期:1417年

主要成就:入《明史·循吏传

最高官职:钱塘知县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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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宗人读书尚气节。永乐年间,尚书夏原吉治水于东南。叶宗人以诸生身份上疏,请求浚通范家港引黄浦江入海,禁止临海的百姓不要作坝以遏其流。明成祖令叶宗人前往夏原吉处效力。竣工后,得到夏原吉的推荐,授钱塘知县。钱塘县是浙江的省会,徭役繁重,豪强之家往往买通猾吏,将徭役转嫁于贫民。叶宗人将应服役之人编在册子上,依次分派,使徭役负担平均。叶宗曾视事,有蛇自堂下拾级而上,若有所诉。叶宗人说:“尔有冤乎?吾为尔做主。”蛇即出,叶宗人遣官隶尾随,入饼肆炉下。叶宗人发掘地下,得僵尸,原来是肆主杀人而掩埋了尸体。叶宗人出行江中,有死人挂舟舵,腰下有石,叶宗人加以审问,则是当地无赖子所沉。两个案子的真凶被伏法,邑民以为神。明仁宗还是太子时,听说叶宗人治行,告诫官府不得擅自凌辱他。按察使周新看重叶宗人。有一天,周新等叶宗人出门,潜入其室,见厨中惟银鱼腊一裹。周新叹息,携少许而去。次日,周新召叶宗人共食,饮至大醉,用三品仪仗导之归家。时呼为“钱塘一叶清”。

永乐十五年(1417),叶宗人率浙江工匠前往北京营造,途中去世,周新连续哭了几天。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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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朝献徵录》:不愧古循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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