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长史司 编辑

明官署名

明官署名。掌王府政令、辅相规讽,总管王府事务。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等,皆由王府长史奏上,如藩王有过失即问长史。明代长史是明代官僚集团中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兼有府官和国官的性质。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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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王府长史司

掌王府政令:辅相规讽,总管王府事务

进献表:启书疏等,皆由王府长史奏上

明代长史:明代官僚集团中比较特殊的群体

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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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年(1370)置王相府,所属有参军府。洪武九年(1376年),改参军为长史。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王相府升长史司为正五品,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典簿一人,定王府孳牲所、仓库等官俱为杂职。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置靖江王府谘议所,谘议、记室、教授各一人。”这时,王府长史司制度正式确立起来。

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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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帝即位后,锐意复古,“增置亲王宾辅二人,伴读、伴讲、伴书各一人,长史三人。郡王宾友二人,教授一人,记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礼、典馔、典药五署官各一人,典仪二人,引礼舍人二人,仪仗司,吏目一人。其宾辅、三伴、宾友、教授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礼如宾师。”建文帝设置了宾辅和伴读,以教育和辅导诸幼年王子。同时官员人数也明显增加,这表明了朝廷欲通过教化达到约束诸王的目的。成祖初,又恢复旧制,“改靖江王府谘议所为长史司”。此时可以说至万其建制已经相当完善了。又到了万历年间,“周府设宗正一人。后各府亦渐置。

成祖以后的各朝更是力图控制住各地藩王势力的发展,制定和逐步完善宗藩条例,对诸王的活动增加限制,同时也将王府官员的职权严格限制在王府范围之内。

具体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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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长史司的具体职能,据《明史.职官志四》的记载:

长史,掌王府之政讼,辅相规讽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总其庶务焉。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若王有过,则诘长史。曾经过犯之人,毋得选用是职。审理,掌推按刑狱,禁诘横暴,无干国纪。典膳,掌祭祀、宾客,王若妃之膳羞。奉祠,掌祭祀乐舞。典宝,掌王宝符牌。纪善,掌讽导礼法,开谕古谊,及国家恩义大节,以诏王善。良医,掌医。典仪,掌陈仪式。工正,掌缮造修葺宫邸、廨舍。伴读,掌侍从起居,陈设经史。教授,掌以德义迪王,校勘经籍。凡宗室年十岁以上,入宗学,教授与纪善为之师。引礼,掌接对宾客,赞相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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