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戏 编辑
点戏,指的是戏曲班社的负责人请主家或临时到场的特殊观众(军政要人、豪绅或其家属)在戏码单上选择上演剧目叫做“点戏”。
唐 崔令钦《教坊记》:“凡欲出戏,所司先进曲名,上以墨点者,即舞,不点者,即否,谓之进点。”后以在戏目单上指定所演的剧目为“点戏”。
清 李渔《比目鱼·偕亡》:“不许点戏,要随我自做。”
清 曹雪芹《红楼梦》第二二回:“吃了饭,点戏时,贾母一面先叫宝釵点。”
据汉中天汉学社名老艺人张金鉴在1935年秋天说:先辈流传:从前皇宫内苑或是官衙公馆演戏,无论是家班或江湖班子,事前都要将全部戏码用红纸写好,请主家挑选,同时要禀明各戏码(本戏、折戏)的主要演员,主家选中的便在戏码上用墨笔一点,所以叫“点戏”。以后不用红纸写戏码,也不用墨“点”而用“折子”’可是“点戏”的做法和习惯却传到现在。
“点戏”的人一般对所“点”剧目的主要演员都是要当场赏钱或“披红”的。同时“点”戏的人往往在赏钱数目上还有互相攀比炫耀的习惯。
“戏折子”大小和商号收帐的“折子”一样,是硬质的白纸裱糊的,单折面约十二厘米长,四厘米宽,共有若干折,自右至左工整地写着班社经常上演的剧目,前边是本戏,后边是折戏。折子收叠后装入上下相通的套子里。这种套子裱装精致,正面贴着班社名称的大红封签,底面写年月日立。戏折子一般保存在戏班的写班长手里。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