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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官 编辑
父母官,汉语词语,是旧时对州县官的称呼,出自《书博鸡者事》。
例: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父母官”一词来源于《礼记·大学》:“《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之父母也?”
在封建社会,父母是子女的主宰,同时父母又最疼爱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领导与爱护的两种特点,一个好的地方官应该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这就是“爱民如子”,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官员理应加以维护,这就是“为民做主”。因此所谓的“父母官”其实是百姓的一种赞誉。同时这样的父母官通常都是一些比较基层的官员,主要是州、县等地方长官,因为他们直接与地方百姓接触。
《汉书·循史传》载,西汉元帝时,南阳郡太守召信臣,字翁卿,九江寿春人。“其治视民如子”,劝民农桑,去末归本,为政勤勉有计谋,“好为民兴利”,尽力使百姓富起来。他亲自指导农耕,常出入于田间,住宿在民家,很少有安闲的时候。“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吏民亲爱信臣”,尊他为“召父”。
说来也巧,时隔不足百年,至东汉武帝刘秀建武七年(公元31年),南阳郡百姓又幸运得遇新任太守杜诗。《后汉书·杜诗传》载,杜诗,字君公,少有才能,担任郡功曹时,爱民如子,事事替百姓作主,由是全郡百姓家家粮丰衣足。百姓拿他与以前的召信臣相比,说“前有召父,后有杜母”。自此“父母官”这一尊称便广传后世“父母官”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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