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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编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成立于2018年10月23日,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登记管理的慈善组织,办公地址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中文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6600007637694756
登记管理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 程锋
2018年10月23日,成立。
开展救护、救助、宣传、培训募捐等活动,完成委托事宜。
红十字会职能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 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救灾赈济部、办公室);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救灾赈济部、办公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救灾赈济部);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宣传发展部、办公室);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救灾赈济部、办公室);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发展部);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办公室);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办公室);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职能:
一、 负责协调会机关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会机关各部室顺利完成机关的日常工作。
二、 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资料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按要求做好有关资料、函件的起草,办公会、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及文字整理;做好会机关印发的各种文件的审核、把关、编号等;严格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好印章;做好文件、资料、明传电报、各种机要文件的签收、登记、分发、拟办、送阅、转办、清退等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种文件的收集、整理,年终立卷归档;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为会机关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参谋作用。
三、 负责会机关人员工资、人事及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做好会机关人员工资、人事档案的录入整理,做好会机关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维护,做好会机关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按预算支出各项费用,按照要求做好各项捐赠资金的收支及财务档案的整理。
四、 负责有关会议组织、协调联络与接待、车辆管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等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当年会议计划,做好确定会期、会议经费申请、代表食宿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的召开;做好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联络,及时协调机关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接待工作;加强机关车辆的管理,协调安排好会机关领导的用车。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保证重点用车。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工作,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
五、 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接受和管理 国内外组织与个人捐助款项。积极开展对外的交流与合作,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对接受捐赠的款项及时入账并出具正式发票,对用于项目的大额资金的支出应及时通报捐赠方。
六、 负责会机关的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会领导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组织、思想建设及组织活动、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递、党员报表和党报党刊订阅工作。
七、 负责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兵团红十字会救灾赈济部职能:
一、 负责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本会制定的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预算,承担设施建设的督导工作。具体负责本级租用的备灾库 管理,主要任务是协调出租方确保仓库的安全,每月到库房查看一次,监督仓库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 负责救灾救助物资的接收贮藏、统计分配。建立救灾物资管理台帐,做好物资的接收登记、入库登记、发放登记、库存登记工作,每年编制物资接收、发放、库存情况报表。
三、 负责灾情统计报告。按照“逐级上报、分级救助”的原则开展工作,做好灾情报告登记。根据接到的灾情报告和本级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响应规模,及时做出安排。原则上,接到灾情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进行灾情考察、实施救助、上报灾情的方案,批准后实施。
四、 负责选送、培训、管理兵团红十字救护培训师资队伍,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按照总会的统一部署,完成年度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培训送训、自训任务。年初做好送训人员选派准备工作,制定自训工作计划,严格培训要求,按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建立兵团红十字会救护师资花名册。按照本会的年度规划和预算,组织普及性的卫生救护培训工作。
五、 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联合组建红十字应急医疗卫生救护队。按照本会的规划,参与协调本级红十字应急医疗卫生救护队的组建工作。
六、 负责红十字社区服务工作。按照本会的规划、红十字青少年、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分布情况和年度预算,以及红十字组织建设情况,提出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批准后实施。
七、 负责管理或协调冠名红十字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本级冠名红十字机构的协商、谈判、协议草拟和冠名后的联系工作,了解各师红十字会冠名红十字机构的工作情况。
八、 负责无偿献血动员、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按照年度专项工作预算,提出专项工作计划,批准后实施。
兵团红十字会宣传发展部职能:
一、 负责组织开展对国际红十字运动及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有关的政策、理论的学习和研讨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起草与红十字工作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 结合各项主题活动的开展,积极协同各类媒体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
三、 加强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总会宣传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兵团范围内的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传播工作。
四、 筹划和组织本级红十字会开展重大宣传、筹资活动,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结合实际开展有关的宣传和筹资募捐活动。
五、 加强本级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下级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与组织建设工作相关的调查研究。
六、 负责本级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及红十字青少年队伍建设,组织会员、志愿者、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相关的各项活动,指导和督促下级红十字会的会员、志愿者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七、 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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