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专区 编辑

河北省邯郸专区(已撤销)

邯郸专区,是河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于1949年置,在今河北省南部。

建制始末

1949年设河北省邯郸专区,辖邯郸、大名、魏县、曲周、丘县、鸡泽、肥乡、广平、成安、临漳、磁县、武安、涉县、永年、馆陶、临清16县及邯郸、临清2镇,专员公署驻邯郸镇(今邯郸市)。

1950年设峰峰矿区(县级)。

1952年撤销邯郸镇,改设邯郸市(县级);峰峰矿区改为地级,由河北省直辖;临清、馆陶2县和临清镇划归山东省。

1953年邯郸市升地级市。

1958年撤销河北邢台专区,所属邢台、任县、巨鹿、威县、内丘、隆尧、南宫、沙河、南和、广宗、柏乡、临城、清河、平乡等14县划入邯郸专区。

1965年馆陶县重新划归河北省邯郸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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