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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那霉素 编辑
卡那霉素,是一种蛋白质生物合成抑制剂,通过与30S核糖体结合从而致使mRNA密码误读。若细菌中产生一种破坏卡那霉素的酶,则可变为抗性株。卡那霉素抗性的质粒经常被作为选择基因或标记基因用于分子克隆中。
它可以用于口服和静脉注射,对多种病菌感染有效,从卡那霉素链霉菌(Streptomyces kanamyceticus)中分离得到。
中文名:卡那霉素
外文名:Kanamycin
本质:一种蛋白质生物合成抑制剂
用途:被作为标记基因用于分子克隆中
化学式:C18H36N4O11
分子量:484.499
CAS登录号:8063-07-8
EINECS登录号:232-512-7
沸点:809.5 ℃
闪点:443.4 ℃
安全性描述:S36/37/39;S45;S53
危险性符号:R61
危险性描述:有毒
分为盐酸卡那霉素和硫酸卡那霉素
卡那霉素
英文缩写:Kana
英文别名 KANAMYCIN A; KANAMYCIN BASE; 4))-2-deoxy-y-alpha-d-glucopyranosyl-(; 4,6-diamino-2-hydroxy-1,3-cyclohexane3,6’diamino-3,6'-dideoxydi-alpha-d-gluc; 4,6-diamino-2-hydroxy-1,3-cyclohexane3,6’diamino-3,6’-dideoxydi-alpha-d-glucos; d-deoxydi; d-streptamine,o-3-amino-3-deoxy-alpha-d-glucopyranosyl-(1.fwdarw.6)-o-
1.成人常用量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一次0.5g(按卡那霉素计,下同),一日1~1.2g。或按体重5mg/kg,
肌酐清除率
3,其他用法0.25%本品溶液可用于冲洗病灶,本品注射液可用于气溶吸入。
肌酐清除率
(1)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卡那霉素的有效治疗浓度范围为15~30μg/ml。应避免高峰血药浓度持续在30~35μg/ml以上和谷浓度超过5μg/ml。
(2)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3)给予首次饱和剂量(5~7.5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中所用维持量应酌减,即剂量不变,延长给药间期;或给药间期不变,每次剂量减少或停用卡那霉素。其维持量可按下式计算:
①延长给药间期(小时),每次用量不变(7.5mg/kg),给药间期=患者血肌酐值(mg/100ml)×9
②减少每次给药量,每12小时给药一次:每次用量=患者血肌酐清除率(mg/min)×7.5(mg/kg)/正常人肌酐清除率(mg/min)。由于卡那霉素在体内不代谢,主要经尿排出,因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可能引起药物积聚达中毒浓度。
(4)患者应给予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5)长期用药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6)硫酸卡那霉素静脉滴注溶液的配制:未经稀释的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不可直接静脉注射。取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或取注射用硫酸卡那霉素先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每1g卡那霉素加入200~400ml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适当的灭菌稀释液:配制后溶液应于30~60分钟内滴完,小儿患者需相应减少稀释液的量。本品规定只可作肌注和静滴,不可静推。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氨基糖苷类药物的毒性与其血浓度密切相关。为了防止血药浓度骤然升高,本品规定只可作肌注和静滴,有呼抑制作用,不可静推,以防意外。
肌注后本品迅速被吸收,局部冲洗或局部应用后亦有一定量的药物可从身体表面吸收。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正常婴儿脑脊液中浓度可达同时期血药浓度的10~20%,当脑膜有炎症时,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50%。5~15%的药量经过重新分布到各种组织,可在肾脏皮质细胞中积蓄,穿过胎盘。滑膜液为血药浓度的50%以上,支气管分泌物、胆汁及房水中浓度低。胸水内药物积聚慢,但可逐渐达到与血药浓度相近。分布容积为0.26L/kg。肌内注射后血药浓度于1~2小时达峰值,胆汁中浓度在肌注后约6小时达峰值。
肾小球滤过作用将药物代谢掉
一次给药7.5mg/kg后血药平均峰浓度为22μg/ml,发热或严重烧伤患者的浓度可能较低。尿中浓度为血药浓度的10~20倍。T1/2成人为2~4小时,肾功能损害者27~80小时;早产儿18小时,足月产新生儿一般6~8.6小时(与出生时体重和年龄成反比)。本品在体内不代谢,主要经肾小球滤过,给药后4小时内排出约50%,尿中浓度可高达800μg/ml,24小时内排出约80~90%;胆汁中排出量约1%;乳汁中亦可排出少量,血液和腹膜透析可从血中除去相当药量,从而使药物半衰期大大缩短。
发生率较高者有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
不良反应-红斑皮疹
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发生率较少者有呼吸困难、嗜睡或软弱(神经肌肉阻滞,肾毒性)。停药后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提示可能耳毒性并需引起注意。可有听力及肾损害.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偶有过敏反应,皮疹,药热等.严重者可有休克死亡.也可有神经系统症状,心肌抑制,呼吸衰竭等。
过敏反应
药热和皮疹并不常见,其发生率在1%~3%之间;但嗜酸粒细胞增多症则相当多见,可达10%,尤其当疗程超过1周时。过敏性休克偶有所见,国内曾报道1例因溃疡病穿孔注射卡那霉素引起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恢复,改用庆大霉素无不良反应。
神经系统
耳蜗神经
据统计:采用卡那霉素治疗时临床耳毒性的发生率约5%。新生儿与早产儿中应用卡那霉素后发生耳毒性者较少,据报道成人常用量(15mg/kg/天)在儿童中常不能达到有效血浓度,因而主张小儿的用量应增加为每次10mg/kg,每8小时肌注一次。虽然如此,卡那霉素在小儿中仍应慎用。本品引起的耳蜗神经损害停药后仍可继续发展,卡那霉素的耳毒性较链霉素、庆大霉素等为大,但低于新霉素。
葡萄糖酸钙可以缓解呼吸抑制
泌尿系统
本品亦可引起肾脏损害,其对肾脏的毒性低于新霉素而大于链霉素。尿中可出现透明管型与颗粒管型,有时有少量红、白细胞,蛋白尿偶有所见,多为短暂性,少数患者尤其老年者可发生肾功能减退;也有个别发生少尿、急性肾坏死的报道。卡那霉素引起的肾脏病变为可逆性,停药后可迅速恢复,病变严重者恢复较慢或部份恢复。
消化系统
口服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长期服用后偶可引起吸收不良、脂肪下痢等。本品肌注局部疼痛的发生率较高,一般多能耐受。偶可引起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纤维蛋白原减少及高血压等。二重感染(由绿脓杆菌或其他革兰氏阴性杆菌、耐药性金黄色葡萄球菌、拟杆菌属等引起)偶有所见。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参阅硫酸链霉素。氨基糖苷类药物相互作用:
(1)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依他尼酸等)联用可加强耳毒性。 (2)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如红霉素等)联合应用,耳中毒的可能加强。
(3)与头孢菌素类联合应用,可致肾毒性加强。右旋糖酐可加强本类药物的肾毒性。
(4)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种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联合应用可致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加强。新斯的明
右旋糖酐增减本品的肾毒性
(6)青霉素类对某些链球菌的抗菌作用可因氨基糖苷类的联用而得到加强,如目前公认草绿色链球菌性心内膜炎和肠球菌感染在应用青霉素的同时可加用链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但对其他细菌是否有增效作用并未肯定,甚至有两种药物联用而致治疗失败的报道,因此,这两类药物的联合必须遵循其适应证不要随意使用。
滴眼液制剂
药理作用
药物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
动力学
本品滴眼后很少吸收进入眼内组织或进入全身血液循环。
适应症
滴眼液制剂用于睑板腺炎
适用于治疗敏感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淋病奈瑟菌及葡萄球菌属等细菌所致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感染。
用法用量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不良反应
偶有眼部轻度刺激不适,无全身不良反应。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得直接注入球结膜下或眼前房内。 2.泪囊感染(泪囊炎)常发生于泪囊管闭塞的儿童,除用本品滴眼外,可同时辅以局部热敷。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本品滴眼后虽很少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仍应注意不可过量使用,以免影响胎儿及婴儿的生长发育。
相互作用
本品不宜与卷曲霉素合用
1.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局部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3.与头孢噻吩或头孢唑啉局部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或先后应用应慎重,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制剂
1、8ml:40mg
兽药治疗方向
猪气喘病又称猪地方性流行性肺炎,是猪地一种慢性肺病,主要表现症状是咳嗽、气喘。
与头孢唑林钠合用会增加肾毒性
2、症状。主要症状为咳嗽、气喘,而体温、食欲一般正常;病程长者,表现精神不振、体瘦、被毛粗乱、生长减慢、料肉比增加。
3、剖检。病变仅限于肺和腹腔内淋巴结部位,其中两侧肺叶呈对称性“胰样变”。
卡那霉素滴眼液制品
5、防治措施。⑴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疫区(场)用猪气喘病弱毒苗接种,种公、母猪1年2次,仔猪15~18日龄免疫1次。⑵用硫酸卡那霉素肌肉注射,3~5万单位/公斤体重,1天2次。
药理作用
卡那霉素注射液
动力学
肌内注射本品后迅速吸收,于1~2小时达血药峰浓度。一次肌内注射0.5g后平均血药峰浓度(Cmax)为20mg/L。血消除半衰期(T1/2a)为2~4小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低。肾功能减退者T1/2a可显著延长。卡那霉素在体内可分布到各种组织,在肾脏皮质细胞中积蓄,胸水、腹水中浓度较高,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胆汁与粪便中的浓度则较低。本品很少进入脑脊液中。本品在体内不代谢,主要经肾小球滤过后由尿排出,给药后24小时内尿中排出80%~90%。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可清除相当药量。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产气肠杆菌、志贺菌属等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肺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常需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用法药量
1.成人常用量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7.5mg/kg,每12小时1次,成人每日用量不超过1.5g,疗程不宜超过14天。50岁以上患者剂量应适当减少。 2.小儿常用量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日15~25mg/kg,分2次给药。
3.硫酸卡那霉素0.25%溶液可用作冲洗液。0.1%溶液亦可用于气溶吸入。2.5%的注射液可用于腹腔内给药。
4.肾功能减退时的用量:肌酐清除率50~90mg/分时用正常剂量的60%~90%,每12小时1次(正常剂量为每次7.5mg/k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10~50ml/分时用正常剂量的30%~70%,每12~18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10mg/分时用正常剂量的20%~30%,每24~48小时1次。
不良反应
1.在疗程中可能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此为影响耳蜗神经所致。少数患者,尤其原来有肾功能减退者可在停药后发生,须引起注意。影响前庭神经功能时可出现眩晕、步履不稳,但并不多见。 2.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恶心、呕吐、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
3.偶可出现呼吸困难、嗜睡或软弱等神经肌肉阻滞现象。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皮疹、药物热、口周麻木、白细胞减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肌注局部疼痛等。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其他要求
不良反应-白细胞降低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1)尿常规检查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对老年人更为重要。 3.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每12小时给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在15~30mg/ml,谷浓度5~10mg/ml;每24小时用药1次时血药峰浓度宜保持56~64mg/ml,谷浓度<1mg/ml。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1)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产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2)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听神经和前庭功能损害。(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品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4)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可引起肾毒性。
5.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卡那霉素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卡那霉素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药物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
用药期间要进行尿常规检查
过量处理
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卡那霉素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同时补充大量水分。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卡那霉素。
相互作用
1.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与神经肌肉阻断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
3.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与头孢唑林钠合用会增加肾毒性
4.与头孢噻吩或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5.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6.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制剂
(1)0.5g(50万单位)(2)1g(100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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