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 编辑

李若琳,字完之,号雍来,山东济南府新城县(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直隶顺天府上林苑监(今北京市大兴区内)籍。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列逆案,徒三年输赎为民。清兵入关后归降,授原官。累升少詹事兼国子监祭酒,上书请将文庙中孔子牌位从至圣先师改为大成至圣先师。升弘文院学士,充修《明史》副总裁。升礼部左侍郎。言官交章弹劾大学士冯铨奸贪,称他为冯铨同党,但未予治罪。顺治五年(1648年),升任礼部尚书,明年加太子太保。顺治八年(1651年),以专擅和与冯铨朋比为奸,被革职为民。不久后去世。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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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琳,字完之,号雍来 ,某年七月十三日 出生于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新城县(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籍贯直隶顺天府上林苑监蕃育署(今北京市内) ,民籍。 五经治《诗经》,天启元年(1621年)以庠生身份举顺天府乡试第8名,二年(1622年)联捷会试第393名 ,为时任礼科都给事中东林党干将惠世扬的门生。 殿试三甲第64名,着都察院观政 ,六月二十四日(7月31年),选庶吉士。 本年丁忧。 七年四月十八日(1627年6月1日),与士民在蕃育署建魏忠贤生祠。 七月二十二日(9月4日),授翰林院检讨。 十月初九日(11月16日),补日讲官。 崇祯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624年3月29日),御史甯光先以建生祠事弹劾 ,三月十日(4月13日),免官。 崇祯二年三月十五日(1629年4月8日),钦定逆案七等 ,若琳以“颂美”列第六等“交结近侍又次等” ,徒三年输赎为民。

顺治元年(1644年),原官起翰林院检讨。 六月初三日(7月6日),升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署詹事府事。 七月十八日(8月19日),起荐故明词臣陈具庆、韩四维、林增志、高尔俨、张悬锡、成克巩等。 十月初四日(11月2日),升詹事府少詹事,管国子监祭酒事。 十一月初一日(11月29日),上疏满汉群臣子弟有志向学者,可入国子监读书,上从之。 六日(12月4日),以詹事府裁撤,改翰林院侍读学士,管国子监祭酒事。

二年正月二十九日(1645年2月25日),奏请改孔子尊号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下礼部议,最终决定改称称大成至圣先师。 四月十三日(5月8日),升内翰林弘文院学士。 五月初二日(5月26日),充《明史》副总裁官。 七月十三日(9月2日),升礼部左侍郎,仍兼原衔。 若琳作为冯铨的党羽,平庸懦弱没有操行,被诸御史弹劾,因睿亲王多尔衮庇护,未果。 五年七月十四日(1648年9月1日),升礼部尚书。 六年十月十一日(1649年11月14日),加太子太保。 八年闰二月十八日(1651年4月7日) ,皇帝亲自审定各汉官事迹,冯铨以“无所建白”首当其冲,若琳作为铨党羽,亦被罢官,永不叙用。 不久便去世了。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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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国子监祭酒时,奏改孔子尊号从至圣先师为大成至圣先师。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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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壬戌科进士同年序齿录·李若琳》(上图藏)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李若琳》(国图藏)

赵尔巽 等《清史稿·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冯铨附李若琳》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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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祖

    李谦。

  • 李道宁。赠武略将军。

  • 父母

    李世茂。武举 ,官至锦衣卫理刑千户。

    母黄氏,继母徐氏。

  • 兄弟

    李若珍,若琳二弟。县学生。

    李若琏,字成甫 ,号方山 ,若琳三弟。 崇祯元年(1628年)武进士 ,官锦衣卫北镇抚司指挥使。因不愿诬陷袁崇焕 降为锦衣卫南堂指挥同知,守崇文门。北京亡,殉国。

    李若琛,字公远 ,若琳三弟。 顺治三年(1646年)进士,官至福建道御史。

    李若珝,若琳四弟。

  • 李复阳,若琳长子。 崇祯九年(1636年)举人,官至陕西关内道参议。

    李亨阳,若琳次子。 以父荫授巩昌府同知。

  •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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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母史太夫人寿诗》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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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庸懦无行。——赵尔巽 等《清史稿》

    身任礼臣。憸险专擅、与冯铨交结亲密。朋比为奸。至于应用奉诏各官,忽取翰林院七员,又取六员,又改取三员,此诚何意?有司官例不差遣,亦得营求出差,冒滥实甚。——顺治帝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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