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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编辑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简称“IUCN”,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全球性非营利环保机构。总部位于瑞士格朗,于1948年成立,现任主席为章新胜,总干事为布鲁诺·奥伯勒。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宗旨是:通过信息共享、国际交流、能力建设、地方示范项目等方式支持会员及合作伙伴开展工作,除为中国在重要的国际环境问题上与国际社会开展合作提供政策法规等技术支持外,还充分发挥联盟的全球性和区域性优势,开展了“大都市水源地可持续保护计划”“中国保护地计划”“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未来红树林中国项目”等在地项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是政府和非政府机构都能参加的少数几个国际组织之一,其会员组织分为主权国家和非营利机构;而各专家委员会则接受个人作为志愿成员加入。有来自161个国家的200多个国家和政府机构会员、1000多个非政府机构会员;超过16000名学者个人会员加入专家委员会。
中文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英文简称:IUCN
营利性质: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总部位于:瑞士格朗(GlAND)
外文名: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机构性质:国际政府间和民间环境保护组织
创立于:1948年、法国枫丹白露
第一届世界自然保护大会于1948年10月5日在法国枫丹白露举行,共有来自18个政府、7个国际组织和107家地方性保育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共同签署“建制条案(constitutive act)”,创立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当时名为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ature,法语称为:union internationale pour la conservation de la nature)。
联盟建立后,其首要战略以及机构宗旨便是拓展和推动于世界高速的发展相匹配的、互惠的自然保护管理安排,同时帮助居民和国家更好的保护动植物资源。
1976年,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遗产名录中,世界自然遗产的唯一评估机构。
1999年,第54届联合国大会决议,IUCN成为联合国大会永久观察员。
2018年,IUCN将迎来成立70周年。
IUCN的致力于帮助全世界关注最紧迫的环境和发展问题,并为其寻找行之有效的以自然为本的解决方案。其主要使命是影响、鼓励和帮助全世界的科学家和社团保护自然资源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包括拯救濒危的植物和动物物种,建立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评估物种和生态系统的保护现状等,并且确保任何自然资源的使用都是平衡的、在生态学意义上可持续的。IUCN的工作重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保障生物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为森林、湿地、海岸及海洋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制定出各种策略及方案。
1) 世界自然保护大会(World Conservation Congress)全球最大的环境和自然保护会议,也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IUCN全体成员参加。世界自然保护大会(1996年以前称“全会”,General AssEMbly)每4年召开一次,制定联盟的政策,通过联盟工作计划,并选举联盟主席及理事会成员。第24届世界自然保护大会2012年9月15日在韩国济州岛闭幕,来自中国的章新胜就职新一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理事会主席。第25届世界自然保护大会于2016年9月1日至10日在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举办,章新胜主席获得连任。
自IUCN成立以来,最高决策大会的历史如下:
“全体会员大会”时期:
1948年 法国枫丹白露(IUCN成立大会)
1950年 比利时布鲁塞尔
1954年 丹麦哥本哈根
1956年 英国爱丁堡
1958年 希腊雅典
1960年 波兰华沙
1963年 肯尼亚内罗毕(第一次在非洲召开)
1966年 瑞士卢塞恩
1972年 加拿大班夫(第一次在北美洲召开)
1975年 扎伊尔(今民主刚果)金沙萨
1977年 瑞士日内瓦(特别会议)
1984年 西班牙马德里1988年 美国圣何塞
1990年 澳大利亚珀斯
1994年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世界自然保护大会”时期:
1996年 加拿大蒙特利尔
2000年 约旦安曼
2004年 泰国曼谷
2008年 西班牙巴塞罗那
2012年 韩国济州
2016年 美国檀香山
2020年 法国马赛
2) 理事会(IUCN Council)
理事会由选举出的联盟主席、司库、地区理事、6个专家委员会主席等组成。理事会指导秘书处贯彻落实世界自然保护大会通过的各项政策和规划,并且在大会休会期间,代表联盟全体成员每年举行两次理事会会议。
3) 专家委员会(Commission)
IUCN的6个专家委员会由技术专家、科学家、政策专家组成工作网,他们都志愿为联盟奉献自己的才学和毕生精力。专家委员会主席由该联盟全体成员在世界自然保护大会上选出,并在理事会中担任理事。截至2016年底,六大专家委员会有多达16151名专家致力于世界保护事业,活跃在近200个国家。
A. 物种存续委员会(Species Survival Commission,SSC)SSC有700名会员,为联盟在物种保育工作中的技术顾问,推行受绝种威胁的物种的保育工作。SSC负责制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Red List)。
B. 世界保护地委员会(World Commission on Protected ArEAs,WCPA)
WCPA有130名会员,负责推动成立陆地及海洋保护区,并推动对保护区有效的管理。2014年起建立世界保护地绿色名录(Green List),已有首批全球23个保护地入选,其中中国6个。
C. 环境法委员会(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Law,CEL)
CEL有800名会员,负责发展新的法律概念及机制,推行环境法,并加强国家行使环境法的能力。
D. 教育及传播委员会(Commission on Education and Communication,CEC)
CEC有600名会员,透过策略性地宣导及教育,教育相关利益拥有人能可持续性地使用自然资源。
E. 环境、经济和社会政策委员会(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ECOnomic and Social Policy,CEESP)
CEESP有500名会员,负责为维持生物多样性及保育工作,就在经济及社会因素问题提供专业知识及政策建议。
F. 生态系统管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Ecosystem Management,CEM)
CEM有400名会员,负责在管理自然或经改动的生态系列上提供专业的指导。
4) 联盟成员的国家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National and Regional Committee)
截至2017年底,联盟的政府成员有213个,非政府机构成员有1127个,在得到理事会认可之后,这些成员可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成立委员会。这些国家及地区委员会在确定各个项目的优先顺序、协调各项规划和成员关系、执行各项规划方面,正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5) 秘书处(SeCRetariat)
IUCN 秘书处为联盟全体成员服务,并负责贯彻落实联盟的各项政策和项目。总部设在瑞士格朗,并在45个国家设有派出机构、代表处。秘书处雇员约1000人,其中致力于外务和工作网络的工作人员有550名,他们工作在总部、地区办公室和国家代表处以及设在德国波恩的环境法中心等专门机构。IUCN秘书处由秘书长采取分散式领导。这里同时也是拉姆萨国际湿地公约秘书处的所在地。
6)联盟会员机构
IUCN的超过1000个会员机构,每4年召开一次世界保育会议(即联盟会员大会),会员们表达观点,指导联盟政策及批准各项计划。
为加强会员之间的合作、协调IUCN各机构的工作、推动会员参与计划及使IUCN的管理顺利,同一国家、区域或局部地区内的IUCN会员可组织委员会。此类国家或区域委员会之提案必须符合IUCN规章。
IUCN的三大支柱:专职秘书处、联盟会员机构、六大专家委员会
IUCN致力于为充满环境压力和发展挑战的世界寻找务实的解决方案。通过在全世界范围支持科学研究、开展实地项目,IUCN将联合国机构、各国各级政府、NGO和企业邀请到一起,制定政策、法规,寻找最佳实践。IUCN目前专注于评估和保护自然的价值,保证自然资源利用的有效和公平治理,以及应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应对气候、粮食和发展等全球挑战。IUCN开展的工作中,总是把人类的利益考虑在内,即在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护自然与自然资源。
该联盟的各个项目由其使命及各成员的愿望和需要所推动。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成员定期聚会以便开展并促进这些项目的实施,联盟从不试图从外部横加干涉。相反,联盟与有关人员一同工作,帮助他们明白症结所在并找出解决办法。通常需要进行综合考虑,让涉及此事的所有风险承担人员加入讨论,不管这些人职务如何,为此必须进行多方探讨。联盟提供坚实的科学知识和雄厚的技术,并考虑政治及文化因素,包括调节冲突及与团体和机构合作的社交技巧。
IUCN在自然保护的传统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如:
(1) 拯救濒危动植物种;
(2) 建立国家公园和保护区;
(3) 评估物种及生态系统的保护并帮助其恢复。
不过IUCN在传统领域之外也有所发展。在地球上的许多地方,联盟认为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保护自然的良好方式,这种方式使得为满足其基本需求而利用自然资源的那些人成为保护自然资源的卫士。
联盟所保护的环境包括陆地环境与海洋环境。联盟集中精力为森林、湿地、海岸及海洋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制定出各种策略及方案。联盟在促进生物多样性概念的完善方面所起的先锋作用已使其在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各国乃至全球的实施中成为重要角色。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IUCN就已积极从事环境法律方面的工作,协助起草了许多国际公约以及国内环境立法框架。联盟设在德国波恩的环境法律中心是全球最大、最全面的环境法律及政策的数据库之一。
自1980年开始,IUCN已帮助50多个政府及其它机构制定了保护策略作为决策与规划的综合途径。如今联盟正在为实施这些策略建立地区工作网。
90年代IUCN的工作更多地转向社会政策方面,这是许多实际保护工作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经济范畴中薄弱的一环。联盟开发社会与经济知识成立其策略中的的重要目标,该策略就是将社会学家与生物学家和生态系统管理人员联合起来寻求综合解决问题的方案,不然保护事业就难以奏效。
主条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Red List of Endangered Species)
由物种存续委员会(SSC)及几个物种评估机构合作编制,每年评估数以千计物种的绝种风险,将物种编入9个不同的保护级别:绝灭(EX)
野外灭绝(EW)
极危(CR)
濒危(EN)
易危(VU)
近危(NT)
低危(LC)
数据缺乏(DD)
未评估(NE)
IUCN从1980年代起就在中国开展工作,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表中国政府加入IUCN,中国成为国家会员。2003年成立中国联络处,2012年正式设立IUCN中国代表处,并在全国开展项目。
截至2016年底,有来自中国的超过500位专家,服务于IUCN六大专家委员会。
截至2018年底,IUCN有36个中国会员单位,其中香港4个;中国会员单位数量为世界第6位。IUCN通过信息共享、国际交流、能力建设、地方示范项目等方式支持会员及合作伙伴开展工作。
在华会员机构如下(截至2019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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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表中国政府) |
2.中华环保联合会 |
3.北京林学会 |
4.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研究会 |
5.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
6.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
7.中国林学会 |
8.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
9.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自然之友) |
10. 郊野公园之友会 |
11.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12.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13.香格里拉可持续社区学会 |
14.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
15. 香港特别行政区渔农自然护理署 |
16.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 |
17.亿利公益基金会 |
18.阿拉善SEE生态协会 |
19.成都观鸟会 |
20.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 |
21.珍古道尔(北京)环境文化交流中心 |
22.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
23. 莆田绿萌滨海湿地研究中心(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 |
24.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
25. 天合公益基金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
26. 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 |
27. 广州青城环境文化发展中心 |
28. 北京市西城区常青藤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
29. 广东守望地球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
30.海口市人民政府 |
31.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 |
32. 香港海峰环保教育基金 |
33. 深圳市大鹏新区珊瑚保育志愿者联合会(潜爱大鹏) |
34.绿色潇湘 |
35.广东省森林公园协会 |
36.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绿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