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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权 编辑
占有权:①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管领或控制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陆法民法中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作为所有权权能的占有权内容具有广泛的概括性和无限延续性;它仅以本权为依据而不以实际占有为条件,所有人失去对物占有后并不丧失物的占有权。②他物权人以他主占有的意思管理物的法律可能性;地上权人、地役权人、典权人、质权人等对他人所有物的占有权利均属此类。他物权中的占有权具有特定的内容,权利人只能依特定目的管领标的物。③某些大陆法国家民法中以占有为要件的独立权利。
中文名:占有权
外文名:rights of possession
概念:指事实上的控制权
控制:有事实控制和名义控制
事实控制:就是指实际控制方
归属:所有权
占有权就是指事实上的控制权。
控制有事实控制和名义控制。事实控制就是指实际控制方,分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权控制和无权控制。
名义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围内,其通过一定行为就能行使所有权中的全部四项权能。
比如租赁物,承租方就是事实上的合法,有权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义控制,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权。
占有权就是对所有物事实上的控制权,事实上的控制(即占有权)是所有权的基本,没有占有权,其他三项权能的行使都会受到影响。只有真正确实的拥有占有权,收益、使用、和处分才会更好地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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