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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利润 编辑
商业利润(commercial profit),商业利润是商业资本家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商业利润不过是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商业利润的真正来源是产业部门的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中文名:商业利润
外文名:commercial profit
概念:商业资本家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
商业利润
商业资本家直接雇佣的是商业职工,纯粹从事买卖活动的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只实现价值而不创造价值。所以商业利润的最终来源只能是产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商业资本直接剥削的是商业职工的无酬劳动。产业资本通过占有产业工人的无酬劳动来生产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则通过占有商业职工的无酬劳动来减少实现剩余价值的费用,并据此从产业资本那里瓜分到一部分剩余价值。
商业利润
这个价格同时就是商人的购买价格,其结果必然导致商人的出售价格高于生产价格,商业利润好象来自商品价值以上的加价,显然这是违背价值规律的。实际上,生产价格应该是商人的出售价格,商人的购买价格或产业资本的出售价格应该小于生产价格。但这应该是按完成形式的利润率所计算的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纯粹流通费用。在上例中,如果还有商业资本150,其中B=100,K+b=50,完成形式的平均利润率为(180-50)÷ (900+150)=12.38%,则产业资本家的出售价格(即商人的购买价格)=900+900×12.38%=1011.43。商业资本家的出售价格=1011.43+150×12.38%+50=1080。这样,商人还是按价值出售商品,在其商品的出售价格1080和购买价格1011.43的差额 150×12.38%+50中,扣除纯粹流通费用50,余下的150×12.38%=18.57,便构成商业利润。以上的计算似乎会造成这样一种印象,由于商业资本参与平均利润的形成,它会降低平均利润率。其实,如果没有独立化的商业资本,产业资本将有更大的部分作为流通资本发生作用。随着商业资本同产业资本的划分,会同时出现流通费用的集中使用和节约,加速产业资本的周转,从而提高平均利润率。
“商业利润的真正来源说什么呢?它的真正来源也同产业利润一样,是产业工人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马克思指出:“因为商人资本本身不生产剩余价值,所以很明白,在平均利润形式上归商人资本所有的剩余价值,只是总生产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请看下面:
商业利润
商业利润
那么,这时社会总资本的平均利润率就降低为180/(900+ 100)=18%。产业资本家获得的平均利润为900*18%=162,商业资本家获得的平均利润为100*18%=18。在这种情况下,产业资本家是按照生产成本(k)+产业利润(p),即900+162=1062的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的。商业资本家再加上18的商业利润,即以900+162 +18=1080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
所以,产业资本家按照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厂价格)把商品销售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生产价格销售商品。而商品的出厂价格与商品生产价格的差额,就是商业资本家获得的商业利润。
假定商业资本不存在,平均利润率就只在产业资本之间形成。又假定流通资本也被撇开,那么,利润率(p′)从它最抽象的形式来讲,就只是生产资本(c+v)的利润率,即 :
公式
公式
商业利润
另一方面,用于商品买卖的资本B,它在循环中不断投入,不断转化形态,会不断保存自己。纯粹流通费用则是为 B的转化形态而消耗了的费用,它只能由剩余价值m来补偿,又使上述利润率公式中的分子变为m-(K+b)。这样,利润率就更具体地展开为p′=m-(K+ b)/(c+v+B+K+b)。到此为止,这里的叙述限于产业资本。实际上,由于社会分工,产业资本家投入流通的资本 B+K+b的一部分改由商业资本家来预付(为简单起见,这里假定它全部由商业资本家来预付),那么,B+K+b便独立化为商业资本,其中, K+b也独立化为纯粹商业费用。这种独立化并未改变B和K+b的原有的性质,只不过这些性质表现在新的形式上而已。于是,平均利润率展开到它的完成形式,即
公式
马克思指出:“在阐述的过程中,以后凡是说到一般利润率或平均利润的地方,要注意人们总是……就平均利润率的完成形态而言。因为这种利润率现在对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来说是相同的,所以,在只考察这个平均利润的时候,就不再需要区分产业利润和商业利润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77页)。也就是说,商业利润是按照完成形式的利润率所计得的平均利润,即商业利润=商业资本×平均利润率
首先,把商业利润看成是由于单纯的加价而产生的,这是一种假象。商业利润是产生于商品的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但这个余额并不构成商业利润的全部,因为其中一部分必须用来补偿商业资本家所支出的纯粹流通费用。在这里为了便于研究,暂时撇开补偿纯粹流通费用这部分,假定这个余额的全部构成商业利润。
商业利润
其次,商业利润不是以单纯加价的方式实现的。(1)原先假定产业资本家都是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或价值卖给商业资本家的,商业资本家按高于商品生产价格或价值的价格出售,获得商业利润,其实,这种情形是违反价值规律和生产价格规律的要求,是背理的。(2)原先假定,各部门之间的竞争,使利润平均化,那时撇开了商业资本,即假定商品资本没有参加利润的平均化。其实,随着商品资本独立化形态即商业资本的出现,它独立地执行资本的职能,也要求获得平均利润。由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利润的平均化,这就要揭示商业利润从何而来的秘密。
再次,商业资本取得商业利润的关键,在于商业资本参与平均利润率的形成。马克思通过一个例子加以说明,由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参加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他们都要获得平均利润,这样产业资本家按照成本价格加产业利润的价格,即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来出售商品,从而获得商业利润。
商业利润
商业利润的源泉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家获得商业利润的方法是商业差价,即产业资本家用低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卖价和进价之间的差额就是产业资本家转让给商业资本家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形成商业利润。这是商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商业利润要靠商业雇员的劳动来实现。商业雇员的某些劳动,如包装、保管、运输等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生产在流通中的继续;商品买卖、簿记等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利润的实质是剩余价值,它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利润反映着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以及商业资本家剥削产业工人和商业雇员的关系。
商业店员同产业工人一样,也是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却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店员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用来支付商业店员工资的可变资本;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除其中一部分用来补偿工资以外的商业资本家的各种费用开支外,其余的部分则被商业资本家作为商业利润无偿占有。商业资本家就是通过剥削商业店员的剩余劳动,来获得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论述价值时 ,认为劳动是创造价惟一源泉。2004年彭忠华《关于商业利润来源的新解释》一书中表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传统上关于商业利润的来源的内容解释是有问题的。问题主要出在传统上认为只有处于生产阶段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 ,而在流通过程中不创造价值 ,商业工人的劳动也不能够创造价值。就价值的内涵否定了这一点 ,从而对商业利润来源的相关内容做出重新解释。
一般地讲,商业资本的周转,即G-W-G′的反复,只限于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态变换,并不包括生产资本在内,不生产剩余价值,因而不直接影响平均利润率。但是,商业资本社会平均周转的速度会使预付的商业资本总量发生变化,从而使产业资本以及产业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发生反方向的变化,这样,商业资本终究会间接影响着平均利润率,也就影响商业利润的社会总和。这是就全社会商业资本整体来说的。就单个商业资本而言,在一定的平均利润率下,一定量的商人资本所取得的平均利润是一个不变量,不管该资本周转快慢,并不能改变这个量。但是,随着该资本周转的加快,这个一定量的利润被分配到更多的商品身上,单个商品分摊到的流通费用和商业利润份额越来越少,商品的单价也就随之下降,商业资本家就能通过薄利多销,赚取更多的利润。
商业利润也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资本家雇佣商业职工从事商品买卖活动,这种活动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通过出卖商品能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职工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出卖商品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支付给商业职工的工资,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构成商业利润。
所以,商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商业利润,既是剥削产业工人的结果,又是剥削商业职工的结果。这也是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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