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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体制 编辑
教育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总和,教育管理体制是整个教育体制得以构成和运行的保障,它对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有直接的影响。它涉及教育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隶属关系、权力划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其外延包括以教育领导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教育制度。
中文名:教育管理体制
基础: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
影响: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
当前任务:重心转移
总述
纵观10余年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它基本上是沿着三个走向展开的。
重心转移
教育管理体制
教育管理体制
转移
教育管理体制
教育管理体制
总之,上述三个走向基本上是围绕着改变过去教育管理权限高度统一和过度集中的现象而展开的。而招生和考试制度的改革、教育职称职务制度的改革,以及教育经费结构及管理的改革等,则是从不同侧面进一步具体地反映了上述三个走向。
教育管理体制
第三,学校举办者的分化,以及管理者与举办者、办学者的相对分离,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办学。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私立学校的出现,以及非正规和非正式教育的兴起,已成为我国以政府为举办主体的正规学校教育的极大补充,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办学的压力,适应了现代社会中不断扩大的教育需求。与此同时,由于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它们在办学思想、课程设置、教学上的某些试验和创新,也为我国教育教学的改革和理论研究提供了十分可贵的经验。由此,一种多元的办学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第四,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分离,也从某些方面促进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因为各个地区和部门作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而形成的各具特色的教育需求,以及个人在利益驱动下的不同选择,都较大程度地提高了整个社会在量、质、类等方面对教育的需求,并逐渐成为影响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大量涌现的各种社会力量办学,尤其是私立学校和各地举办的非学历性高等教育,正是在这种不断膨胀的教育需求的刺激下出现的。而政府在教育上的投资取向与政策行为,也不得不更多地考虑现实教育需求的状况与倾向。同时,这种相对分离还能够较好地为提高办学效益提供可能性。因为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作为行政附属的学校的办学思路和工作逻辑,激发学校的竞争意识,从而使学校更贴近现实和适应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首先,由于教育管理权限的下放和学校自主权的扩大,中央政府关于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整体布局、规模与宏观结构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教育、满足局部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与学校自身利益的冲突与矛盾,正逐渐成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则对各项教育经费进行挪用和截流,以致于造成大面积地拖欠教师工资,严重冲击了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有的学校为了克服办学经费,尤其是公用经费的短缺,提高教师工资,改善办学条件,兴起了经商的热潮,导致学校行为的市场化倾向;有的学校则违反政策,滥发文凭;有的中小学则凭借自身的优势,招收“议价生”和“高价生”等,背离了义务教育的基本宗旨。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的滑坡,涣散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
其次,由于原有体制外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私立学校等大量涌现,如何使政府办学和非政府办学这两类具有不同资源基础的学校协调起来,并使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和各种原则、政策得以全面贯彻,也成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有的学校为了尽快地收回建校的投资,过高地收取学杂费;有的学校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作出了与国外“接轨”的允诺;还有些学校利用种种机会和可能,变相地侵占公立学校的资源,等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领域中无序现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尚未形成对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有效管理,包括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缺少适当的制度规范和有效的手段等等。
最后,由于学校举办主体的多元和各个地区、部门与个人成为相对独立的教育需求的主体,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相对分离也进一步增加了政府对教育宏观调控的难度,在某些层次的人才供需之间,也已经产生了矛盾和不平衡。
显然,上述种种问题的认识与解决已经成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和任务。但必须指出的是,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本身在结构性实体要素、功能、资源及各种关系方面的分化,以及由分化引起的冲突,上述种种问题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关键在于,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这些问题出现的社会环境,确定某些既定的外部因素,找出那些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和人为因素加以调整和改变的方面,从而逐步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英国体制
机构少而精、法制化水平高
英国教育
美国体制
层次少、社会监督力度大
美国的教育行政实行地方分权,中央虽在20世纪80年代恢复了教育部,但机构简化,人员较少,主要起规划、指导和协调作用。在中央与州两级管理中,以州为主。中央除立法和拨款外,不干涉地方的教育行政事务。在地方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的关系中,强调学校办学的自主性。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制定课程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与评估,提出改革建议;根据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确定拨款标准;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培训。州和学区的教育机构比较简单。州一般设教育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5名由该州有影响的公司、单位和学生家长推选,另5名由州长指定。由教育委员会提名并投票选举产生一名教育专家组组长,组成公立学校办公室,相当于中国的教育厅、局,领导全州教育的业务工作。 美国的学校要接受社会监督,社区成立教育委员会,选举各界人士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教育委员会委员。学校教育计划和改革方案,须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美国学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首长,向教育局长负责,执行学区教委的有关决议及管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除宏观指导外,政府对学校的具体业务不加干预。所以,美国的公立学校有较大的办学主动权。
法国教育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法国属于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在教育管理上长期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政府非常重视教育,确立了教育的优先地位,强调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均等;规定中小学实行学校、家长、学生合同制;设立“国家教学大纲委员会”,定期审查修改教育内容,改革学制,简化考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大学毕业生从教,建立教师培养学院,强调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必要性;重视教育改革,重点放在消除教育管理中的官僚主义和加强技术教育上,强调教育、科研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 法国强调教育管理要统一,教育部垂直管理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结构全国统一,小学为五年制,初中为四年制,高中为三年制。初中分为适应阶段、中间阶段和专业定向三个阶段。高中阶段分为确定阶段和最后阶段。法国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的一员,既是校长又是任课教师。法国校长同教师一样,均是国家公务员,聘任权在国家,而不在学校,工资直接由国家教育部发放。法国对校长的选拔非常严格,既注意资格,也注重经历,竞聘校长职务的教师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和培训。这些措施既保证了校长的质量,又提高了其权威。
德国体制
州政府享有充分的自治和自主权
德国教育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配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在各地的配合下对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集中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基本上解决了部门办学体制问题,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这三次调整分别是:1998年7月,对原机械工业部等9个撤并部门所属院校的调整;1999年上半年,对原兵器、航空、航天、船舶、核工业等五大军工总公司所属院校的调整;2000年上半年,对铁道部等49个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院校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部分划归教育部管理或与教育部的学校合并,大部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农村教育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教育的繁荣景象相比,我国特殊教育仍处于相对滞后的欠发展状态。从管理体制看,多部门办学的松散格局不利于资源的优化整合,也不利于发挥普教优势。为此,必须在战略规划方面,强化政府行为,增强其宏观调控能力;在战略实施方面,突出教育部门的主管功能,集中整合、统一管理;在运作机制方面,在现有的“公办”为主的特殊教育领域引入竞争、责任机制,发展和培育多元化的办学模式。
学前教育
面前我过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处于起始阶段,只有部分地区在尝试这方面的试点。学前教育体制包括投入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当前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解决体制问题尤为重要,它是破解学前教育难题的关键。到目前为止,国内没有人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体制模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为了弄清楚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中有多少种体制模式,本文综合研究,指出了我国存在几体制模式,为当前各级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提供选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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