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编辑

中国教师奖励基金会

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法定简称“中国教师奖励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李鹏同志提议,经国务院批准,于1986年成立。

基金会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金会秘书处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司局级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基金会日常事务。

基金会成立以来,历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接见基金会理事,关心基金会的建设和发展。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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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外文名:China Kindergarten and Primary School Rewwards Funds

创办时间:1986年

法定简称:中国教师奖励基金会

主管单位:教育部

首任理事长:王震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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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1986年,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李鹏同志提议,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王震同志自荐担任首任理事长。

王震去世后,理事长由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同志担任。霍英东马万祺、王军等社会名流及教育部多位领导都曾任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

2006年10月,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后,根据《条例》规定,基金会制定了新的章程,组建了新的理事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完成了注册登记。

建设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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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旨在为提高教师地位,扩大教师影响,促进教师待遇改善和教师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解决。

机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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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l986年国家建立教师奖励制度和成立基金会以来,共支出奖金和组织奖励性活动经费近亿元,奖励了近5万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国模范教师。组织了数十次全国性的奖励性质的教师考察、参观、讲学等活动,参加教师约2万余人。资助了边远贫困地区教师中出现的特殊困难。

在基金会的影响和示范推动下,全国大多数省及一些地(市)县依法相继成立了类似的基金会,拥有基金50多亿元。

基金会成立以来,通过奖励教师,开展教师奖励性质的活动,资助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等,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奖励基金所具有的政府奖性质,其它奖励形式难以替代,规格高,影响大,为全社会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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