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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群 编辑
朱维群,男,汉族,1947年3月生,江苏建湖人,197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
曾任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主任。
中文名:朱维群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47年3月
毕业院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出生地:江苏建湖
朱维群同志
1970.08——1972.11,辽宁省沈阳市第一教师学校教师。
1972.11——1977.12,中共四川省成都市委宣传部干部。
1977.12——1978.09,江苏省高教局干部。
1978.09——1982.08,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学习(其间:1980.03—1981.12在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学习)。
1982.08——1991.10,人民日报社国际部记者、编辑,总编室一版副主编、主编(其间:1991.04—1991.10借调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宣传组工作)。
1991.10——1998.09,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宣传组副局级调研员、副组长、组长(1993.09正局级)、统战组组长,调研室副主任。
1998.09——2003.03,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其间:2001.03—2001.05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03——2006.01,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
2006.01——2008.03,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主持常务工作,正部长级),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
2008.03——2012,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主持常务工作,正部长级)(2009年兼任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2—— 2013,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
2013任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全国政协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调研组组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兼),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
2004年06月当选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2006年12月兼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顾问。
2008年09月当选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
接触达赖私人代表
应达赖方面多次请求,中央中央统战部负责人朱维群、斯塔2008年5月4日在深圳与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进行了接触。
朱维群和斯塔在接触时指出,拉萨“3·14”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损害了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是不得人心的。当地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这次事件依法进行处置是完全正确的。
朱维群和斯塔指出,目前拉萨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已经平息,社会秩序正在恢复正常,信教群众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人民群众渴望安定和发展。事实证明,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大政方针是完全正确的。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西藏的未来会更加美好。
朱维群
朱维群和斯塔耐心地回答了甲日·洛迪等提出的问题,并同甲日·洛迪、格桑坚赞就继续接触商谈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意在适当时候再次进行接触。
驳斥达赖撒谎
朱维群
朱维群:我要严肃指出,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说那样的话。任何一个具备正常思维的人都不会从中读出我已经承认达赖没有寻求“西藏独立”的意思,恰恰相反,却会清楚看到我作为中央接谈代表对达赖在“中间道路”的幌子下顽固坚持“西藏独立”的严厉批评。达赖是在捏造我的谈话,对全世界撒谎。其实达赖撒这个谎已经持续两年之久。
2013年9月,朱维群撰文指出:坚持与宣传无神论,批判封建迷信思想在当前显得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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