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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 编辑
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和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人员,并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个人。
中文名:保险营销员
类别:特定个人
特点:是以保险这一特殊商品为客体
解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证书
是以保险这一特殊商品为客体,以消费者对这一特殊商品的需求为导向,以满足消费者转嫁风险的需求为中心,运用整体营销或协同营销的手段,将保险商品转移给消费者,以实现保险公司长远经营目标系列活动的从业人员。
2015年8月18日起,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后庞大的保险营销员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书作为上岗的前提 ,“以后代理人资格证书将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今后将只登记不考试
《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保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签订《代理合同书》
保险营销员取得《代理资格证》后,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简称代理合同书)。
取得《展业证》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
保险营销员应当按《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在所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自觉接受所属保险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总体规模
截至2015年10月,保险从业人员队伍规模已接近600万人,其中保险代理人队伍达到505万人,而2014年年末保险代理人的数量为325.29万人,即2015年以来保险的代理人暴增近180万人。
历年发展
2009年以来历年的保险营销员变动情况如下:2009年保险营销员数量为290万人,增长34万人;2010年为329万人,增长39万人;2011年为335万人,增长5.9万人;2012年为277.68万人,减少57万人;2013年为289.96万人,增长12.28万人;2014年为325.29万人,增长35.33万人;2015年10月末为505万人,增长179.71万人。
从业人员结构待改善
保险行业协会10月30日发布的《2015年中国保险行业人力资源白皮书》显示,截至2014年5月30日,营销员队伍中有社保的人数占比为57.95%,无社保的人数占比为42.05%,这就意味着约有120万保险营销员没有社保。而随着2015年以来保险营销人数的大增,没有社保的营销员人数已不止这个数目。根据保险行业协会的调查,大多数保险营销员都希望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但是欠缺的是政策上给予其与其他共性阶层同等的税前扣除的待遇。
白皮书同时显示,近年来,曾有近百万名大学生看好保险行业的黄金时期和保险营销工作的挑战性,不顾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反对,有些甚至放弃安稳的工作机会,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没有任何最低工资保障的保险营销工作,但多数因为营销员社会保障待遇缺失、收入不稳定、法律地位模糊等原因而离开,高学历营销员流失率大直接影响了营销员队伍的学历水平与行业的整体形象。
另外,社会地位低、收入水平偏低、缺少归属感等,都是导致营销员流失的原因。保险行业协会对114家保险公司的51918名保险从业者的调查显示, 18.03%认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不稳定,缺少归属感;17.74%认为收入水平偏低且不稳定,收入来源单一;18.97%认为个税起征点高,税率高且社保费用不能在税前收入中扣除,导致税负较重;19.95%认为社会地位低,名声较差,职业认同感低;9.52%认为职业发展前景不明,职业发展通道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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