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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军用手票 编辑
日本军用手票,简称军用手票(日本语:ぐんようしゅひょう)。是日本政府作为发放日军饷的货币。军票早于二十世纪初的日俄战争中已经使用,其后日本每次对外用兵时皆使用军票。但军票的全盛时期可算是在太平洋战争的时期,当时日本疯狂发行军票,日本军民的一切公私经济的收支,完全使用“军用手票”,更逼令占领地居民兑换军票作为货币。由于军票发行时不会有保证金作为兑换支持,也没有特定的发行所,所以军票不能兑换日圆。基于这个缘故,日本政府以此作为支配占领地经济的一种手段。
中文名:日本军用手票
外文名:ぐんようしゅひょう
类型:货币
所属国家:日本
军票背面
军票正面
1.甲午战争军票。明治27年(1894年)发行,为可当做白银使用的银两票,五种面额。日军在旅顺、威海、天津等地登陆时带入我国,主要流通在河北省、辽东半岛和胶东半岛的部分地区。战争初起时计划发行量为270万两,约折合380万元日本银元。因战争提前结束,实际发行量约合100万日本银元。甲午战争以清政府失败告终,日本政府强迫清政府赔款白银23150万两。日本政府获得这批赔款后将所发军票全部回收。
2.日俄战争军票。明治37年发行,随着中国使用银元而改为银元票,六种面额。总发行量达到2亿元,主要流通在我国东北地区和朝鲜半岛。战后,截止明治39年8月,由日本正金银行正金纸币回收军票1.5亿元,使得设在中国东北的正金银行支店成为实际上的"满州中央银行",从而占领中国的金融市场。
3. 出兵侵占青岛时的军票。日本对德国宣战后,即发行大正3年(1914年)军票,六种面额。总发行量为1181万余元。在我山东境内行用。到昭和2年(1927年),由正金银行用正金纸币回收1165万余元。
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为出兵西伯利亚,还发行了三千万日元的“金兑换军票”。
“早期日本军票均为直型,图案大同小异。一般正面印有"军用手票"、双龙双凤图案、汉字书写的面额和"大日本帝国政府"字样;背面中间花团印有警示说明文字,下盖"大藏大臣"印章。
上述几种军票因为发行量小,流通面窄,回收较为彻底,实物均难以见到。
日本军票
甲号票
乙号票
丙号票
丁号票
戊号票
现地刷”百元票
太平洋军票
东南亚军票
日军强制推行军票
日军于1941年12月占领香港,翌年1月设立总督府开始军政统治。在货币方面,开始时港币和军票同时流通,至1943年6月则下令禁止使用港币,强迫香港居民把自己所有的港币到香港的台湾银行分行或横滨正金银行分行全部换成军票。
据日本专修大学教授坶井义雄的研究报告《崩溃时期的日本军政――香港1943-45》统计,日本军政当局通过发行2500万日元的军票,把战前在香港流通的1.6亿港元中的1亿港元搞到了手,还把香港上海银行保管的1.9亿港元据为己有,合计2.9亿港元,并使用这笔资金在澳门等中立地区采购战略物资。
日本战败时,剩余在香港的军票总额约为19亿日元以上。战后不久,被日军销毁或被英军没收的军票,估计约为7亿日元。因此,估计在市场内流通的剩余额约为12亿日元。军票从此就变成了毫无价值的废纸。
以香港为例,当1941年圣诞日香港沦陷后,日军即以军票作为货币,规定港币和军票的兑换率为一比二。其后于1942年7月,日军又将军票面值贬至一兑四。日军更于1943年6月起硬性规定军票为香港唯一合法的交易媒介,港币和其他货币一概禁止流通,市民私藏港币属违法行为。
日军对香港经济的掠夺程度可谓十分严重,单从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为止香港有十九多亿圆的军票在香港流通可见一班。
1945年8月15日,日军宣布投降,全部军票顿变废纸,同时港币恢复成为香港法定货币。
战后香港很多人一夜之间失去全部财产,而日本政府多年来亦未有任何实际行动向曾被占领国的人民换回军票。一些手持军票的市民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但多年来都不成功。1993年8月13日,香港军票索赔委员会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偿还欠下香港百姓的军票债务。但是,1999年6月17日,东京地方法院虽然承认香港人在军票问题上的痛苦遭遇,但却以日本没有这方面的赔偿法为由,拒绝作出赔偿判决。日本政府亦搬出旧金山和约为自己辩护,至今曾被占领国的人民分毫也无法从日本政府手上取回。
香港现今有数个民间团体向日本政府索偿,当中最为人熟悉的是香港索偿协会。
另外,日本亦有专家认为日本应换兑军票,按现时香港人拥有之军票货币之值额计算,总赔偿金额达最少五千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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