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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 编辑
高空坠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中文名:高空坠物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解决方法:安装监控摄像头
法律法规:《侵权责任法》
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
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记者粗略梳理相关报道发现,2017年6月以来,仅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庆高空坠物事件就多达数十起。
时间 | 伤亡情况 | 详情 | 来源 |
2016年11月11日 | 1人死亡 | 2016年11月11日,遂宁油坊中街,一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被砸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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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 1人受伤 | 2019年9月,临海一所小学的彭老师走出教室去水槽洗抹布时,被一个装满废品的化肥袋砸中倒地,左肩、颈部多处挫伤,复诊发现还存在颈椎不稳定。 浙江临海市法院宣判扔下一袋旧书砸伤老师的章某赔偿医疗费等计97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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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6日 | 1人死亡 | 12月3日,河南周口市川汇区公布一起高空坠物致人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该事故发生在今年6月6日,1名工人在电动吊篮内进行外墙抹灰作业过程中,被高空坠物物体打击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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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 1人死亡 | 据大连日报,一栋30层高大厦疑似避雷针装置坠落,砸死路边一名女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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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 1人死亡 | 男子和内弟一起安装排水管时,为图省事将钢管从高空扔下,却不慎将内弟砸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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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 | 1人死亡 | 5月8日,重庆綦江。据极目新闻,双龙路一栋18层高楼外立面瓷砖脱落,瓷砖砸中楼下一名老婆婆致其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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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7日15时30分许,肖某在楼门口晒太阳时,不幸被楼上掉落的一只酒瓶砸伤左腿。肖某受伤后,被送往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并于当日转至重庆市中山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院。住院期间,五原告为此花去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45343.06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肖某被建筑物中坠落的酒瓶砸中受伤,庭审中无法证实酒瓶究竟从哪一房间内坠出,故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原告的损害给予补偿。
因此,渝北法院判决杜某、卢某、李某、张某、孙某以及郭某、袁某等人作为事发地楼上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对原告所受损失予以平均补偿。
一位母亲握住自己两岁孩子的手说:“扔下的是杂物,丢失的是文明。作为家长,我有责任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的习惯。”
法官表示:“由高空抛掷物或坠落物的可能致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提醒楼上住户提高谨慎注意意识,不得随意向楼下抛掷物体,也不得在自家房屋放置可能坠落的物体,有利于减少类似侵权案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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