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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 编辑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例为2:1;旗地为浅蓝色,旗面中间绘有一轮金色的太阳,太阳下是一只展翅飞翔的金鹰;靠旗杆一侧有一条金色的装饰花纹,为哈萨克传统的图案,在哈萨克民族的地毯、服饰中经常可以见到。
16世纪初,哈萨克部族成立哈萨克汗国,使用哈萨克汗国国旗;19世纪中叶被俄国统治,使用俄国国旗;1991年12月16日正式宣布独立,定名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1992年6月4日,正式启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的蓝色、金色和组成图案分别象征着不同意义,蓝色象征蓝天和美好的未来,金色太阳象征光明和温暖,雄鹰象征勇敢 。
中文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
外文名:英文:Republic of Kazakhstan哈萨克语:Қазақстан Республикасы
色彩构成:浅蓝色、金色
图案样式:浅蓝色底和金色花纹、太阳、雄鹰图案组成
使用时间:1992年6月4日
长宽比:2:1
公元前3~前1世纪,哈萨克斯坦境内出现部落联盟和国家组织。公元6-8世纪建立过突厥汗国、土耳盖施、卡鲁克等早期封建国家。9-12世纪,西部和西南部、南部和东南部先后并入奥古斯、基马克和钦察克等国,后建立卡拉汗尼王朝 。
时间 | 历程 |
---|---|
13世纪初 | 被蒙古鞑靼人征服。 |
16世纪初 | 哈萨克部族基本形成,成立哈萨克汗国,分大帐、中帐和小帐 。 |
18世纪30年代 | 小帐和中帐逐步被俄罗斯帝国占领。 |
19世纪中叶以后 | 哈萨克全境处于俄国的统治之下。 |
1822年起 | 直至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前,哈萨克均使用俄国国旗。当时俄国的国旗为白色旗面,上面有 一个蓝色的交叉十字。 |
1914年 | 俄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采用白、蓝、红三色旗,在白色和蓝色部分的左边,增加了一个黄色正方形,其中绘有双头鹰的图案。 |
1917年11月至1918年2月 | 建立了苏维埃政权。苏维埃政权采用的国旗为绿色旗地,上面绘有白色的新月和五角星图案。 |
1919年 | 将国旗改为红色旗地,上面绘有黄色的新月和五角星图案。 |
1920年8月26日 | 成立吉尔吉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属俄罗斯联邦。 |
1921年 | 将旗地改为红白相间的9道条纹,靠旗杆一侧有一个红色长方形,其中绘有白色的新月和五角星图案。 |
1925年4月19日 | 根据中亚各苏维埃共和国实行民族国家划界的原则,改称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属俄罗斯联邦。国旗的旗地为红色,左上角用民族文字和俄文书写着国名缩写字母。 |
1936年12月5日 | 改称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并加入苏联,成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之一。这时的国旗仍为一面红旗,左上角为铁锤镰刀图案,下面为哈萨克文字和俄文书写的国名缩写。 |
1940年 | 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将旗面上国名文字改在铁锤镰刀图案的右边。 |
1953年 | 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采用新国旗,旗地为红色,左上角为五角星和铁锤镰刀图案,旗面的中下部有一道蓝色的横条。 |
1991年 | “8.19事件”后,哈共脱离苏共,国家机关实行非党化。 |
1991年12月16日 | 正式宣布独立,定名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
1992年6月4日 | 正式启用新国旗 。 |
突厥斯坦总督区1967年
阿拉什自治共和国1919年至1921年
突厥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1922年至1937年
哈萨克自治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1937年至1940年
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40年至1953年
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53年至1992年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1992年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1992年6月起正式使用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例为2:1。旗地为浅蓝色,旗面中间绘有一轮金色的太阳,太阳下是一只展翅飞翔的金鹰。靠旗杆一侧有一条金色的装饰花纹,为哈萨克传统的图案,在哈萨克民族的地毯、服饰中经常可以见到 。
规格参数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规格参数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
100 | 200 | 60.98 | 33.57 | 21.43 | 43.01 | 21.01 | 15.29 | 13.74 | 23.47 | 2.2 | 12.01 | 5.46 | 9.524 | 17.51 |
颜色规格
颜色 | Pantone | RGB |
---|---|---|
浅蓝色 | 3125C | 0,176,199 |
黄色 | 109U | 254,196,24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蓝色、金色和组成图案分别象征着不同意义。蓝色象征蓝天和美好的未来,金色太阳象征光明和温暖,雄鹰象征勇敢 。
使用场景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2015年10月28日第370-V号)修订的第5条规定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场景。
1.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公共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旗帜升起(缝合,放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的大小不得小于其他国旗的大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高度不得低于其他国旗。
2.公共协会和其他组织的国旗不得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相同高度。
3.使用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活动的外国组织和代表处的外国国旗,但外交代表,领事馆,国际组织和(或)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认可的代表除外,应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旗同时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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