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机构 编辑

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

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机构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技术转移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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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技术转移机构

外文名: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s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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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

1、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

2、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3、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

4、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提供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

5、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

6、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受托承担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及统计等;

7、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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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者在技术转移机构的相关研究中,都会对TTO的性质进行讨论,并得到了较为统一的观点。TTO是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一种,在科研成果从大学、研究机构向企业转移的过程中发挥着中介作用。其职能包括大学、研究机构科研成果的披露与评估、专利的申请、知识产权转让、收取并分配转让费以及人员培训等。TTO根据规模大小和技术性质差异,其职能会有所不同,规模较大或者进行突破性技术转移时的TTO职能更为丰富。在TTO性质这一问题上,学者们的观点较为统一:Siegel(2003)、韩振海(2004)、Gideon(2005)和Fiona(2009)等认为技术转移机构是一种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它将技术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转化到工业应用中,主要是起到??技术中间人??的作用,需要负责对新发明的披露进行评估和估价,为技术寻求法律保护,向企业出售许可证协议,收取版税,监督并执行与许可证持有者的合同;因此将TTO划分为传统大学组织结构、非盈利研究机构和盈利私人企业3种。我国于2008年颁布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也体现了TTO的中介性质,将技术转移机构定义成“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济、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融资等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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