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教育 编辑

医学教育

中医药教育,是指中医药类医学教育,涵盖中医药院校教育、中西医结合教育、中医药职业教育、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药师承教育,主要由中医药大学、中医药院校、中医药职业院校实施教育。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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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中医药教育

属性:教育

类型:医学教育

教育领域:中医药

组成部分:中医药院校教育、中西医结合教育、中医药职业教育、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药师承教育

教育院校:中医药大学、中医药院校、中医药职业院校

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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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教育服务健康中国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基础性重要作用,就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

规范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认定与管理,举办中医药教育的高校新增、调整附属医院、教学医院需经所在地教育、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加强中医药教育质量评价。

加大中医药教育支持力度。各地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将中医药教育发展纳入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发展规划。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中医药教育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医药教育的宏观规划、政策保障、工作指导和质量监控,建立中医药教育与中医药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将教育改革纳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重点评价内容。

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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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有机衔接的中医药教育模式。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要求: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中医药院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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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有机衔接的中医药教育模式。全国现有高等中医药院校包含民族医药院校共46所,其中独立设置的高等中医药院校34所,另有231所高等西医药院校和研究所等开设了中医药专业,在校学生总数达50余万人。

2017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要求: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适度增加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中医类院校为“5+3”一体化招生院校,促进中医药院校教育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

中西医结合教育

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

中医药职业教育

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

中医药毕业后教育

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助政府管理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基地评估和日常管理。

推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与院校教育、师承教育衔接,促进中医专业医学生向合格医生专业。

中医药继续教育

2017年7月13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要求:

1、扩大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面。

2、创新中医药继续教育模式。

3、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应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

中医药师承教育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要求: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传统中医师管理制度。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

2017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要求: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强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建立以名老中医药专家、教学名师为核心的教师团队,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