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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族多声部民歌 编辑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云南红河县地方民间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历史悠久,它主要流传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以普春村为中心的数个哈尼族村落中。该民歌一般分为有乐器伴奏和无乐器伴奏帮腔二种,演唱内容以原生态的《栽秧山歌》为主体,其它的《欧楼兰楼》、《情歌》等为附体,与哈尼族其它民歌相比较,多声部民歌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2006年5月20日,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Ⅱ—30。
中文名:哈尼族多声部民歌
申报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遗产编号:Ⅱ—30
遗产类别:民间音乐
批准时间:2006年
非遗级别:国家级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流传于红河县阿扎河乡东部以普春村为中心的几个哈尼族村落,其流传地区自然环境封闭、交通不便,历史上一直是瓦渣长官的辖域。单一的民族分布格局,以及土司政权长期统治的政治历史背景,使得外来的异质文化始终未能渗透进普春一带,哈尼族多声部音乐等原生态传统文化才得以系统保存下来。
哈尼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哈尼族民歌在其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整个民族文化的传承完全依靠言传身教代代相传。因此,民歌便成为了哈尼人生活中最基本的语音理想和表达情感的生活方式,也就成了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艺术形式。哈尼族人一生中快乐和悲伤,理想及愿望都寄托在民歌中。
伴奏乐器
伴奏乐器均由民间歌手自己制作,三弦、小二胡只在普春村使用。
唱词结构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的唱词结构以开腔用词、主题唱词、帮腔用词三部分构成一个小的基本段落,其音乐形态在歌节结构、调式音列、调式色彩、调式组合和多声部组成等方面都显示出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特征。
演唱方式
演唱方式分为有乐器伴奏和无乐器伴奏人声帮腔两种。一对或一组歌手同时唱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声部的民歌,有人称其为二声部民歌复音民歌。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包括了歌颂劳动、赞美爱情、讴歌山野田园美景等方面的内容。
代表作品有《吾处阿茨》《栽秧山歌》《情歌》《哧玛·吾处阿茨》《阿密策》《哭嫁歌》《四季生产调》等。
传承价值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是中华民族音乐的瑰宝,已引起国内外音乐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与社会生产,尤其是与梯田稻作农耕劳动相伴而生,它是研究哈尼族文化及其民族性格和审美观念的重要资料。
传承现状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表现形式,更融合了哈尼族人血脉的表达,但时代的变化和生活背景的脱离令这种自然而然的传承变得越发艰难。为了抢救和保护它,政府部门已开始加强对非遗项目的数字化建设,对这些宝贵的资料进行整理和记录。
传承人物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类别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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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59 | 陈习娘 | 男 | 1965.12 | 传统音乐 | Ⅱ-30 |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02-0258 | 车格 | 女 | 1965.12 | 传统音乐 | Ⅱ-30 |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保护措施
民歌歌手在中心录音棚进行专业音视频录制
2019年7月29日,在红河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张富林、红河县民族文化传习馆馆长吴志明、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陈习娘带领下,红河县民族文化传习馆10余名成员,赴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进行座谈并参与音视频资料录制工作。录制的哈尼族多声部民歌资料收入中心资源库保存。中心将进行专业制作,进一步完善元数据信息,为民族民间文艺资源库再添宝贵资料。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哈尼族多声部民歌”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项目保护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评估合格。
荣誉表彰
2014年12月,在四川省绵阳市举办的首届中国原生态民歌盛典暨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评选活动中,红河县哈尼族多声部民歌《栽秧山歌》获得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颁发的“山花奖”及“中国原生态民歌盛典”活动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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