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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疆大吏 编辑
封疆大吏,汉语词汇。拼音:fēng jiāng dà lì 释义:指古代管辖一省或数省的长官,如总督,负责大区域军政事务,职权最重;巡抚,掌一省财政、民政、司法,乡试,地位略次于总督;或执掌关防大印的统帅、八旗驻防将军以及品级相当高的官员。封疆大吏大致相当于省委书记加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的职位。
《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二回:“连升带保,不到二十年功夫,居然做到封疆大吏,在湖北巡抚任上,也足足有了三个年头。”
《清史稿.卷四一八.毛昶熙传》:“今日之封疆大吏,以地方多事,喜用精明强干之员,而不求恺悌循良之吏。”
高阳《胡雪岩全传·红顶商人》:“一介举人,而入仕便是封疆大吏。”
亦称“封疆大臣”。马其昶《濂亭集序》:“朝廷置封疆大臣,率取材曾门。”
“封王”对象,一般是周天子本族亲属和建国有大功的臣下,如齐国国王“姜”姓,就源于姜太公,齐国也就是姜太公的“封国”。这种土地分配治理的制度,减轻了中央政府的负担,也有利于地方自治的自由度,但也减弱了中央政府的控制力,最终酿成“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
这个阶段,地方官员基本上属于“吏”,而毫无“封”可言。
当然,也有一些偏远地区,因为地理位置和征伐历史的原因,地方官员拥有极大的权力,比如“南海郡”都尉赵佗,本来就是平定南越的主将,在地方和军队系统拥有极大的威信。南海郡,也因为与咸阳距离遥远而事实上形成独立王国,秦亡之后,赵佗就吞并桂林郡和象郡,自封为王,建立“南越国”,直到汉武帝年间才“回归”中央政府。但总体说来,秦代的郡县制仍旧有效地防止了官员的地方野心。
这个制度与“分封制”和“郡县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国家使用了一批职业官僚作为“管理者”,其权力机制从上至下分级排列。而前两者并没有“官僚权力分级”,无论是郡主还是诸侯王,其面对的,并非“中央政府”,而是“皇帝”抑或“诸侯王”,这就让地方政府直接面对了最高统治者,那么,它的过于强大抑或过于弱小,自然也就不可避免。但九品中正制不同,在考量了地方政府的自治权情况下,利用了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官僚集团,来钳制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无论是叛乱抑或失职,中央政府始终保持着足够的控制力。
平心而论,“科举制”确实是小农社会的最佳选择,它不仅避免了血缘关系导致的“门阀制度”,也避免了地方政府的低效率和过于强大。但是,这种制度仍旧受限于政治形势,一旦社会陷入混战,就会涌现立有大功的地方将领,那么,皇帝的弱势就会表现出来,地方政府也就因此而膨胀。唐代后期,因为“安史之乱”导致中央政府迁移,而平定叛乱的地方政府、军阀,则利用其巨大的实力(政治、军事)向皇帝邀功,于是,一个很微妙的爵位出现了——节度使。
节度使,本来是皇帝派驻地方、“节度”地方官员行为、监督地方税收、防止叛乱的“特派员”。但因为它拥有一个重大的权力——地方军权,所以,它对地方的控制力越来越大。唐朝后期,平定安禄山、黄巢叛乱的,都是拥有地方军权的“节度使”,所以,他们彻底掌握了地方的军政大权,甚至上缴中央政府的税收,他们都有决定权。最终,唐朝后期,又形成了“循环前代”的格局——五代十国。
“节度使”的出现,使得中国有文献记载上第一次出现了“封疆大吏”四个字,唐玄宗末年,陈鸿祖撰写、描述皇宫内斗鸡的总管贾昌一生的《东城老父传》,就描写了安禄山是“封疆大吏”。
“封疆大吏”四个字,其实组词相当微妙。按照“封疆”二字,其指代的人,乃是“王”,而非“官吏”,但偏偏后面跟着“吏”这个词,那也就是“提示”了它的性质——只是“权力很大”的“官吏”而已,并不是“诸侯王”。从这个词的组合,也能看出中国国家管理制度的演变历史——中央政府既需要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和充分的“治理效率”,也需要有足够的实力和“法理性质”来钳制地方权力的膨胀,那么也就是“封疆”和“大的官吏”的组合了,毕竟——官吏非皇室血脉,如果妄图篡位抑或独立,从法理以及伦理上,是不得民心的。
这个时期基本上沿袭了隋唐的制度,但也有一些修正。宋朝时期,地方官吏毫无任何军权,所有的军队都在中央政府手里,结果,中央的财政负担越来越大,地方的势力越来越小,金、元入侵后,除了中央政府到处流亡之外,地方几乎没有半点实力抵抗入侵者,这实际上又“循环”了唐朝和秦朝的一些历史。所以,明朝政府对此有了一些修正,给地方政府一定的军队配比,作为维护治安的手段,同时也减轻了中央的负担,但,大的、正规的、实力最强的军队,仍旧牢牢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
比如清代前期,国家军队分为“八旗”和“绿营”二者,八旗属于皇家御林军,规模庞大,装备最齐全。绿营,属于地方“保安队”,拥有足够平定地方治安的实力(往往属于汉人主管),但无法跟八旗相比。这样做,是为了平衡一下地方和中央的实力配比。
明朝的布政使、按察使、总督等等,类似于“节度使”,但其权力较小,也没有军权,只有地方最终决定权。但因其地方管辖区域非常大,布政使的出现,让“封疆大吏”四个字发展到了顶峰。
清朝前期,将总督、巡抚正规化,但因为满汉矛盾导致的互相猜疑,地方政府的官员(大部分是汉人)完全臣服于满人朝廷,满人只要掌握了八旗军,就能控制住全国局势。但,满人的数量过小,不可能、也做不到去全国“分封疆土”,所以,实际上地方官员相对于“布政使”来说,权力大大缩小了,而满人只在中央有一个集团来控制,而且,满族的“诸王”,如肃亲王、醇亲王等等,只有名义上的“王”的爵位称号,并没有事实上的“诸侯王”待遇,那么,全国的官员,实际上是汉族官吏对满人朝廷的负责制。
清朝后期,外敌入侵,八旗军在战争中暴露出严重的退化,尤其是太平天国运动的割据,让满人朝廷看到了“垄断权力”的后果,他们开始放松一些权力给地方汉族官员,例如“组建地方军队”,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等人物,都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太平天国平定后,虽然地方军队名义上解散、收编到中央政府,但因为其组建来源,加上这些将领们推行“洋务运动”的一定成功,其对军队的心理和财政控制力仍在,所以,这些人在被任免为地方大官之后,也可以称为一定意义上的“封疆大吏”,例如左宗棠平定新疆后,对新疆苦心的经营,颇有成效时,有人赞其为“封疆大吏”,诸如此类的说法,不一而足。例如“湘军”、“淮军”等等。
“封疆大吏”在不同时期的名称:
唐朝:节度使、刺史
宋朝:转运使
明朝:布政使
清朝:驻防将军、总督、巡抚、提督
此处不包括唐朝之前的称谓,以“封疆大吏”四个字出现为准。清代的封疆大吏,驻防将军列衔总督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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